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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关于推理的故事(推理的小故事有哪些)

2023-03-18 23:28:02 技术常识4 小白必看

【温馨提示】本文共有8944个字,预计阅读完需要23分钟,请仔细阅读哦!


烧脑推理故事:谁是凶手?,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自推理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推理的小故事有哪些1

市郊外的山上发现了一具女尸。警察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到了现场,各自就忙开了,勘察的勘察,问询的问询。

据了解,这是一座未开发的野山,草木茂盛,人迹罕至,偶有驴友,或是临近的城市居民前来探险游玩。尸体是一对前来踏青探险的小情侣无意中发现的。

“当时就是觉得有股奇怪的味道,便循着味找到了这里。洞口很矮,里面黑漆漆的,往外散发着一股令人恶心的、臭臭的味道,越近洞口越浓。我觉得好奇,就爬在洞口用手机照着往里看,结果就看到一个人躺在洞里,都长蛆了。呕……”小青年回忆到此,仍忍不住呕吐。看来这是一次终生难忘的郊游啊!

据法医勘察:死者为女性,30岁左右,身高170厘米,体重大概150斤,死因是扼颈窒息而亡,死亡时间大概是10天前的上午,已开始腐烂,死前有过挣扎,手指甲盖里留有抓破皮肤留下的微量血迹,似乎被凶手清理过,但未清理干净;死者全身赤裸,现场未发现衣物等可以证明身份的物品;山洞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是死后移尸至此,山洞位于陡峭的后山山腰,极为偏僻隐蔽,附近山民都少有人知。

很快,死者的身份查出来了,死者名叫刘冰清,34岁,9天前,她丈夫报失踪,发动亲友到处寻找,并在报纸 、电视台发布寻人启事。

从照片上看,刘冰清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妖娆妩媚。

她的丈夫叫贾虎,54岁,高大魁梧,是个企业的负责人,前妻死后,他娶了刘冰清,已经结婚6年了。他们共同育有一子贾柳宏,目前才3岁。贾虎和前妻育有一子贾韩朝,已工作,在公司附近租房住。和父亲一样,也是高大魁梧。

听到刘冰清的死讯时,贾虎掉了几滴眼泪。而贾韩朝仍然开开心心,甚至都没去看一眼。

据知情人透露,父子俩人关系不合,素来已久,有时候甚至会动手打架。一年前,贾虎得了阳痿,到处求医问药,可方法用尽,还是没治好。刘冰清耐不住寂寞,就主动对继子贾韩朝投怀送抱,贾韩朝欣然接纳。半年前,二人奸情被贾虎发现,怒打儿子,儿子毫不示弱,针锋相对,也没有收敛的意思。

贾虎管不了儿子 ,便屡次警告刘冰清,要她断了与贾韩朝的不正当关系,刘冰清却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后来,贾虎无法忍受,提出离婚,刘冰清就找了律师,提出要孩子、房子、大部分财产。贾虎没有捉奸在床,没有实际的可以拿上法庭的证据,觉得胜算不大,就放弃离婚了。为了避免影响小儿子,贾虎这段时间将孩子送到了刘冰清的娘家,由老人家代为照顾。

贾韩朝与刘冰清也有矛盾。刘冰清是个嫉妒心和独占欲极强的人,她不容许继子贾韩朝身边有别的女人,用尽各种手段赶跑他的几任女友。为此,二人争吵不断。最近,贾韩朝认识了一个家里有钱有势的女孩。刘冰清知道后,又大吵大闹,还未有下一步行动时,就失踪被害了。

贾虎和贾韩朝都是资深驴友,喜欢去野山探险郊游。

案发那天正好是周末,贾虎说出去郊游散心了,在外一整天,还拿出那天拍的照片来证明,拍照的地点离那个山洞有1个小时的车程。

贾韩朝则说在家睡觉,中午被物业收卫生费的人敲门吵醒了,物业的人证实了这一点。

案发现场那座山,离贾虎家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离贾韩朝家有一个小时十分钟的车程。

法医鉴定,死者手指甲里残留的血,并不是她自己的。应该是与凶手搏斗中,抓破凶手皮肤留下的,凶手进行了清理,但没清理干净 ,所以有些微残留。经检验,其血型与贾虎和 贾韩朝父子俩的血型一致。(当时DNA技术还不发达,无法检验。)

审问时,发现贾虎手上有伤口,已经结痂,快好了。据他说,十天前,他发现妻子刘冰清没回家,以为她又去偷情了,就去儿子住的地方找,结果,父子二人见面没说几句,就发生争执,动起手来。这伤就是当时被儿子抓的。这个事,有邻居看见的,还来劝。不过,贾韩朝就记得和父亲厮打的事了,记不起来有没有抓破他的事了。

同样的,贾韩朝额头上也有厮打过的伤口,说是父亲打的。贾虎也不清楚是不是自己打的了。不过,贾韩朝头发长,前面垂下来,也不怎么看的见,且伤口也结痂,马上就好了。

到底,这父子俩谁是凶手呢?

谜底揭晓

父亲贾虎的可能性大。

一是,他有充分的时间。贾虎说自己出去郊游了一天,地点离发现尸体的山洞有1个小时的车程。他的家离发现尸体地点有1.5小时的车程。

二是,他的手上有伤。死者是被扼颈窒息而死,她的指甲里的血型,与父子俩的一致。大家可以想想,当你被掐着脖子时,是不是会拼命挣扎着去抓拨对方的胳膊,想把它们扯开,所以伤在头上的儿子不大可能。

三是,是贾虎主动去找的儿子,可以推测,他在杀害妻子时被抓伤,为了掩盖伤口,便去找儿子打架,既可以向周围的人证明他对老婆的关心(不见的当天,就开始找了),也可借此混淆伤口的由来,一石二鸟。

至于突破口,可以从贾虎出示的照片入手,根据照片景色推测的时间,可以有效的看出案发时,他的不在场证明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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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的小故事有哪些2

1

在失业了整整三个月之后,我找到了一份差事。说是车夫,其实是挑夫。

我姓陆,是一名秀才,熟悉的人叫我老陆,曾经在南宁城一所私塾教书,因为不满愈发苍凉的世道,加上越来越抠门的东家,愤然离职。工作没了,衣食住行的花销却不断,我深刻体会到生而为人多艰辛。

都说四十岁是人生的一道坎,我的坎提前到了三十五岁。此前我一心读圣贤书,胸怀仕途梦,在两次无限接近举人却擦肩而过后,终于心灰意冷。我甚至怀疑读书是没多少用处的,想我大明疆土辽阔,何处没有立锥之地?直到没班可上了,我才明白土地是有的,却不是你想种就能种。假如世间真是种瓜得瓜,悯农诗为何还能引起世代共鸣?说句冒天下大不韪的话,我大明王朝已是今非昔比啊。

年近不惑,我总算明白,混得不上不下的人最痛苦,因为他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又不甘示弱,结果在怨天尤人或自怨自艾中蹉跎一生。

我之所以会捧车夫这碗饭,是觉得它不用脑。你想啊,肩挑头顶一白天,傍晚归来几两浑酒灌下,倒头呼呼大睡到天明,岂不快哉?

等我走进这行,才发现我想得简单了。一个好车夫,既要有力气,又要有口才,我是个书呆子,哪来打虎的蛮力?加上生性羞涩,跟陌生人搭讪就脸红,哪来的巧舌如簧?就这样,我在南宁西郊的贫民窟晃了几个月,接不到一单生意,日子惨淡。

那天,我无所事事,便想去崇善寺溜达。并非我想向佛主靠拢,而是寺院会不定期送粥济世,如踩了狗屎运,当天我就不愁饿肚子了。

一大早,刚到院门,我就看见崇善寺的高僧宝檀跟一个人在吵架,两人面红耳赤,似乎是争夺什么东西。

“你说我谋害了静闻,干脆我连你也谋害得了!”我隐约听到宝檀说。

崇善寺在南宁名声颇大,宝檀名声很响,至于得道与否我不可得而知。不过,能让一个出家人说出这样的话,想必是被逼急了。

跟宝檀顶嘴的是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身材瘦削,出口成章。

等我凑近想探听他们因何发生口角时,他们已经散了。

“真是好心做坏事,阿弥陀佛!”宝檀望着那人远去的背影,怒气未息。这种情况下,我可不会笨到上前讨饭,那无疑是自取其辱。

突然,我的脑海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一个异乡人初来乍到一个地方,假如连和尚都得罪了,是不是意味着将呆不下去,是不是意味着车夫有生意?

就在这时,我的肚子又饿得咕咕叫了。我决定不要这张老脸,快步追上了那个异乡人。

“喂!”我说,“客官,要挑夫吗?”

那个人迟疑了一下,回过头,问:“你怎么知道我要离开南宁?”

“猜的。”我说。

“哦,我想雇两个挑夫,你行吗?”那个人抬头看了看阴沉的天空,说。

“包在我身上,我吃这碗饭有些时日了。”

“什么价格呢?”那个人说。

“钱的事好说,到时你看着给吧。”这话说出来我自己也吓了一跳,因为这是个充满弹性的价钱。老江湖常常凭借一两句话,赢得多出实际付出的价格。

“好吧,明天一早出发。”那个人说,“就在这里会合。”

“如果明天下雨呢?”我说。

“风雨不改!”那个人说,表情严肃,“南宁城我一刻也不想多呆。”

我有点惊讶,微张着嘴说不出话。

“我的朋友静闻和尚死了,因为他的遗物我跟崇善寺的和尚起了争执,有可能我也会死在这里……”

“这是什么世道,真是人心不古,大明烂透了……”

“明天一早就出发,你听清楚了吗?”那个人自言自语,最后说。

我木然地点点头,转身走了。

2

回到租住的地方,我赶紧找同伴去。

刚才走得急,我竟然忘了问那个人有多少行李了,如果东西又多又重,我这小身板可经不起折腾。为了多挣点酬劳,我决定找只找一个伴。

时逢乱世,生计难觅,各路车夫听说我接了一个单子,而且在召同伴,纷纷跑来自荐。最终我选了一个比我还瘦小的伴,因为我不想被同伴的风头压下去。其实我的做法是愚蠢的,介绍费我是固定要抽,找个大力士自己不就可以省点力气吗?一激动就会乱节奏,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选的那个同伴叫老卢,本地人,擅长讨价还价。

果不其然,老卢问我的第一句话是:“你们谈好酬劳了吗?”

我摇摇头。

“谢天谢地!”老卢说,“不然神仙也挽不回损失。”

“什么损失?”我问。

“当然是路费啊。”老卢说,“这样的鬼天气出门干苦力,不该多拿点钱吗?”

我哦了一声,没再说话。

“你不懂行不要紧,到时价格我来谈,你别乱插嘴!”老卢说。

就这样,第二天我和老卢都没有前去赴约。捱到中午,我屁股像长了疮,实在坐不住了,又去约老卢。

“你猴急什么?这种下雨天能出门吗?”老卢不满道。

“可我答应了人家。”我说。

“那又如何?给十倍的钱我都不去。”老卢说。

“万一别人抢走了单子呢?”我说,其实我是怕那个人怪罪。

“你想太多,除非真的揭不开锅,否则谁会接这样的活。”

“你不去我自己去。”我说。

“站住,你就这么糟践自己?”老卢骂道。

“我……”

“你信不信?明天我们的价格至少能翻三倍。”老卢坏笑道。

“如果没有呢?”我反问。

“我的酬金全部给你!”老卢拍拍胸脯。

我没再说下去,心想这世道人心真是烂透了,就像眼前连续下了多日冬雨的天空。

次日一大早,即大明崇祯十年十二月十九日清晨,我和老卢来到前天跟那个人会合的地点,果然见到那个人跟他的仆人。

接下来的洽谈,一切由老卢代言,我从始至终像个哑巴,仿佛老卢找到了一单活,找我帮工。老卢果然厉害,拿到了一个比较高的酬劳。那个人尽管骂骂咧咧,最终还是支付了。

从他们的交谈中,我默默记住那个人叫徐霞客,仆人姓顾。他们随身的行李不是很多,除了一些衣服,还有几本经书。

哦,对了,他们还有一个陶罐,徐霞客一路上小心翼翼呵护,好像里面藏着什么大宝贝。

推理的小故事有哪些3

盗尸者

1美1罗佳特·路易斯·史格文森

年轻的费蒂斯在爱丁堡的学校学习艺术。他训有超强的记忆力,可以过目不忘。平时他在家里很少用功学习,但是在老师们面前却总是彬彬有礼,上课时聚精会神,反应敏捷。他的老师们都觉得他是个学习认真刻苦的小伙子。不仅如此我听说他还是一个外表十分出众的受人喜爱的小伙子。当时有一位校外的解制学老师,我在这里姑且称他为K先生,后来他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人物。当人们为处死贝尔克而欢呼雀跃,并大声疾呼要将购买尸体的主雇也绳之以法时。这位K先生十分害怕,他在爱丁堡的大街上躲躲闪闪,生怕被人指控。那会儿,K先生很受人追捧,一方面源于他自身的天赋和口才,另一方面源于他的竞争对手--大学教授们一一实在无能。至少学生们都很崇拜他,费蒂斯和其他学生一直都深信。只要能够得到这位多人敬仰的老师的喜爱,就能为自己将来的成功奠定基础。K先生本人成就非凡,同时也是一位赏识千里马的伯乐。他喜欢刻苦认真的学生,也喜欢有点小聪明的学生。费蒂斯就同时具备这两点,所以深得K先生青睐。在他的第二年的课程中,费蒂斯得到了班级第二助教。即副助理的位置。

慢慢地,管理手术室和教室的任务也成为费蒂斯的职责所在。他需要负责手术室和教室的清理工作,收发并对解制实验的尸体进行分类也成为他的分内之事。最终,也正是因为这项工作--在当时看来是一项必

须慎重处理的工作--K先生让费蒂斯住进了他自己楼上的解剖室。在严冬的每个黎明前的黑暗时分,费希斯都要断跟性忙,难跟跄跄地从床上爬起来,为送尸体的人开门,这些送尸体的人都是些说面走险的。肮脏的非法之徒。在这起臭名昭著的事件《贝尔克和黑尔克杀案)传息整个国家之前,费斯已经在为这些不法之打开售卖尸体的大门了,他珠看良心时给他们不义之财。在这些良心早已泯灭的人走了之后,费蒂斯又有一人独处,此后二天的其他时间里,他就会忙里偷闲地找一两个小时小想一会儿,补补觉以便白天有精力工作。

不会有人像费蒂斯这样对生命如此麻木不仁,他不让自己的大脑想考这些问题,对别人的命运和运气也统统不感兴趣。他只是听从于自己的改望和那小个的野心。冷漠、玩世不恭、自私自利的他做起事情来谨小慎强,他从来都没有诸如酗酒和偷盗的不良记录。除此之外,他还特别渴望得到他的导师和同学们哪怕-丁点儿的关注,他不想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以失败而告终。他以在工作中投机取巧为乐,总是当着K先生的面时才卖力干活。白天尽量少干活,以此你补晚上的辛劳,只有这样他才会感到心理平衡。

用于解剖实验的尸体的来源问题一直困扰着费蒂斯和他的导师。医学课室上解剖学老师所用的材料随时面临用完的境地,而能够提供尸体的行当不但本身十分令人生厌,而且还容易使所有的知情人处于危险境地。因此K先生的做事原则就是:在交易尸体时绝不问问题。“他们拿来尸体,我们就付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曾经说过,“这是等价交换。”他又有点读神地说道:“为了不受良心的责备,千万不要问任何问题。”他不知道这些尸体都是凶杀案的受害者。但凡他脑子里闪过类似这种的想法,他都会吓得退缩自去的,然而,他谈论此事时那种轻浮的语气本身就是对灵魂的一种冒犯,也是对与他打交道的人的一种诱导。费蒂斯经常惊异为什么尸体如此新鲜。他总是一次一次地在黎明前被面相要项举止卑鄙的无赖叫起床,他迅速整理自己凌乱的思绪,使之清听起来;这或许要归功于他的导师那一套不太道德但又直截了当的辩护词。费蒂斯清楚自己的职费。简言之,就是三个步骤:接过这些无赖拿来的东西,付钱,然后对任何犯举行为都装作没看见

费蒂斯一贯遵守的沉默原则终于在11月份的一天早晨面临了一次考验。前一晚他被痛苦的牙痛折磨得整晚无法人睡,他一会儿像一及受困的野鲁饭的在屋壁暖步,一会儿又愤怒地一头栽到床上。最后好不容易才迷迷树模人睡,整晚牙害都在隐隐作痛。忽然,约定的交易信号响了三四下,把费蒂斯从睡梦中惊醒。屋外呼呼地刮着冷风,地上结了一层冷霜。惨淡月光下的城市还在风场但空气里已经出现了一种难以名状的躁动,白天的繁荣景象马上就要在这个城市上演了。盗尸者比往常来得晚了一些,而且看起来今天比往常更想快点儿拿钱走人。费蒂斯困倦地提着灯指引他们上楼,他伤佛从梦里听到他们在用爱尔兰话抱怨着什么。来者打开袋子时,费带斯正倚在墙上打盹儿。盗尸者不得不把他摇醒要求付钱。此时他正好看到了死者的脸庞。费蒂斯惊呆了,赶紧靠近两步,将蜡烛凑近了看。

“万能的上帝啊!”他喊道,“这是简·加尔布雷思!”来者没有回答,慢慢地向门边走去。

"我认识她,我告诉你们。”费蒂斯又接着说下去,"她昨天还活蹦乱跳的呢。她不可能死了。你们不应该拿她的尸体。"

“我们确实拿来了。先生,你看错了。”其中一位说道

另一位却阴森森地看着费蒂斯,让他马上付钱。

这显然是对方发出的某种威胁信号。费蒂斯的心一沉,结结巴巴地向对方道歉,并数好钱给对方。他眼看着这两个可恨的家伙离开。他们刚一离开,费蒂斯就急忙走上前去证实自己的猜测,最终他证实了眼前的死者正是前一天和他打情骂俏的那个女孩儿。他看到尸体上有瘀伤时,心里极其恐惧,好像是施暴造成的顿时一股恐惧感袭上费蒂斯的心头,他仓皇地逃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他在那里又详细地把自己发现的事情在头脑中理了一遍,并冷静地考虑着K先生给他的指示以及自己干这些勾当所处的危险境地。最后在经过一番痛苦而混乱的思想斗争后,他决定一定要听取他的直接上司--班级助理的意见。

这位助理名叫沃尔夫·麦克法兰,是一位年轻的医生。他聪明过人,在所有率性而为的同学里他是最受大家喜爱的一位。他以前在国外留过学,他的举止和蔼可亲,打扮稍微有点前卫;是表演舞台剧的高手,擅长冰上运动,还是滑冰和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麦克法兰有一辆轻便马车和一匹快马。他与费蒂斯保持着亲密关系,的确,他们之间的职务关系使他们成为某种生命共同体。每当供解剂实验的尸体用完时,他们俩就会乘坐麦克法兰的轻便马车到遥远的山村里寻找强坟,带着他们的“战利品”在黎明前悄悄溜回解剖室。

就在这天早上,不知为什么,麦克法兰比平常来得稍早一些。费答斯听到他的声音,就急忙跑到楼梯上迎接他。费蒂斯告诉麦克法兰刚发生的事情以及引起自己恐慌的理由。麦克法兰听后,仔细检查了尸首上的伤痕。

“是的,”他点点头,“看起来很可疑。“是吧,我应该做什么?”费蒂斯问道

"做什么?”对方重复道,“你想做什么?我要说的是,话越少越好。"“其他人也可能会认出她来呀,”费蒂斯反驳道,“她可是很有名气的。"“我们只能希望别人不会认出她来,”麦克法兰说,“如果真的有人认出来了……不会的。你知道的,事情已经结束了。如果你张扬出去的话,你就会让K先生惹上无尽的麻烦。你和我都会成为众矢之的的。我想你知道到时候我们两个人会怎样,站在证人席上我们应该怎样为自己辩护。我认为你对一件事情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我们用来做解剖实验的尸体有可能都是谋杀案的受害者。"

“麦克法兰!”费蒂斯咆哮起来。

"忘了吧!”对方轻蔑地说,“就好像你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似的!"“怀疑是一回事儿……"

“得到证实则是另外一回事儿。我和你一样对此事感到抱歉,但此事应该到此为止。”说着,麦克法兰用自己的拐杖轻轻碰了碰尸体。“接下来应该做的就是我并不认识这具尸体,而且,"他又冷冰冰地补充道,“我并不是在教唆你。我不认识这具尸体,如果你高兴的话,你可以认识她。但是我想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会像我这样做的。我还要加一句,我认为这就是K先生想从我们这得到的答案。他为什么选我们两个人当他的助手呢?我的答案是,K先生信不过别的人,他们都头发长见识短。”

这些话足以影响像费蒂斯这样的小伙子了。他同意像麦克法兰一样保持沉默。这个不幸女孩儿的尸体被做了解剖实验,没有人谈论这具尸体,好像也没有人认出她来。

一天下午,费蒂斯干完了一天的工作后,顺道来到一家人气很旺的小酒馆。他看见麦克法兰正和一个陌生人坐在一起。这个陌生人个头矮小,皮肤黝黑,惨白的脸上嵌着一双煤黑色的眼睛。他脸上的线条充分表明此人性格中缺少一份睿智和文雅,他更应该是一个粗俗、鄙陋而且十分愚蠢的人。然而,他却颐指气使。向麦克法兰发号施令,就像首领一样呼三喝四。他十分无礼地驱使麦克法兰做事。哪怕是有那么一点点迟疑,他都会恼羞成怒。这个无礼的陌生人喜欢费蒂斯在场。他不住地喝着酒,大谈特谈自己的光辉历史。假如他所说的有十分之一是真的。那么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令人厌恶的无赖。现在这位经历丰富的仁兄又拿麦克法兰的虚荣心开起了玩笑。“我是个坏蛋、”陌生人说道,“但是麦克法兰却是个小男孩儿呢--托蒂·麦克法兰。我这样叫他。托蒂,再给你的朋友要一杯酒。”“托蒂,站起来把门关上"托蒂恨死我了。”他接着说道,“是的,托蒂,你恨我。"

“难道你不能不叫我这个令人讨厌的名字吗?"麦克法兰咆哮着。

“听听呀!你曾经见过这家伙玩刀吗?他一定想在我的全身上下开刀。”陌生人说

“我们学医的人另有他法。”费蒂斯说道,“当我们不喜欢我们某位已死的朋友时,我们就会解剖他的尸体。”

麦克法兰狠狠地瞪了一眼,好像他很不喜欢这个笑话。

一个下午过去了,格雷(这位陌生人的名字叫格雷)邀请费蒂斯和他们一起吃晚饭。格雷要了一桌极其奢华的晚餐,这顿饭让整个小酒馆里的其他客人都不停地咋舌。用餐完毕后,他却让麦克法兰支付账单。当他们离开时天色已晚,格雷已经喝得酩酊大醉;麦克法兰因为愤怒而一直保持着清醒,他一直想着自己被迫支付的昂贵的账单和自己不得不忍受的侮慢;费蒂斯也被灌了一肚子酒精。他脑袋里一片空白,摇摇晃晃地走回了住所。第二天,麦克法兰没来上课。费蒂斯心里偷笑,想着他一定是还在陪着讨厌的格雷一个酒馆一个酒馆地买醉。课程-结束,费蒂斯就挨个酒馆地寻找他们。他以为自己能够找到他们,可是,到处也没有他们的踪影。于是,费蒂斯只好回到自己的住所,早早上床睡觉了

凌晨4点钟的时候他被熟悉的信号声吵醒了。走到门前,费蒂斯惊奇地发现是麦克法兰驾着他的轻便马车在外面,马车后面放着一个长长的、可怕的包裹,费蒂斯很熟悉这种包裹。

“什么?”他叫喊着,“你独自一人出去的?"

麦克法兰粗鲁地让费蒂斯闭上嘴,催促他赶紧办正经事儿。他们两人把尸体抬上楼以后放到手术台上,麦克法兰转身就要离开。突然,他停下来,稍有犹豫。然后开口说道:“你最好看看尸体的脸。”语调略显局促。费蒂斯好奇地看着他。麦克法兰又重复道:“你最好看看。"

“可是你什么时候,在哪里又是怎样得到尸体的?”费蒂斯问道“看看那张脸。”

费蒂斯犹豫着.一丝疑虑涌上心头。他把目光从麦克法兰身上移到那具尸体上。

然后又移了回来。最终,他听从了麦克法兰的话,照他的吩咐做了。他已经想象到将要看到的东西。然而眼前的情景还是让他震惊。尸体僵硬地躺在那里,赤裸裸地被裹在粗麻布袋里。格雷与他分开的时候还穿着华丽,在酒馆里过着酒肉穿肠过的奢靡生活。而此时,他的死令已经麻木不仁的费蒂斯产生了一丝丝的恐惧。死亡一直回荡在费蒂斯的灵魂深处,他认识的两人本不应该躺在停尸台上的。然而,这些还不是他的主要想法,他现在最关心的是如何面对他所尊敬的麦克法兰此时此刻,他根本没有准备好,他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他同伴的脸,他不敢看他的眼睛,更说不出一句话来。

麦克法兰首先开口。他静静地走到费蒂斯身后,轻轻地将手放在他的肩膀上。“理查森可能想要这具尸体的头颅。"

他所说的理查森很渴望得到一个头颅进行解剖实验。费蒂斯没有回应。麦克法兰接着说:“说到交易,你必须付给我钱,你瞧,你必须让你账本上的收支相吻合。

费蒂斯发出魔鬼般地声音:“付钱给你!”他嚷起来:"为什么付给你钱?"

"为什么?你当然要付钱。不管怎样,你必须支付每一笔交易。"对方回答说,“我不会无偿地给你提供尸体,你也不能一分钱不花就拿到这具尸体。我们两个人应该彼此妥协一下。这只是另外一起简·加尔布雷思式的事件。这种越是不对的事情,我们就越要把它做得好像是正确的。K先生把钱放在哪里?"

费蒂斯用刺耳的声音回答道:“在那里。”边说边用手指着屋角的碗柜。

“那么,给我钥匙。”麦克法兰边说边伸出手来,神情十分平静。短暂的犹豫之后,费蒂斯拿出了钥匙。麦克法兰的手指碰到钥匙的瞬间不由自主地紧张地抽搐了一下。他打开碗柜,从一个柜格儿里拿出钢笔、墨水和一个账本,然后又从抽屉里取走属于他的酬劳。

"现在。看这儿。”他说,“这是报酬--为了证明你的诚意和可靠。在你的账本里记人这笔收人,这样对你来说,就可以用它对抗你心中的恶魔了。"

接下来的几秒钟,费蒂斯陷人了痛苦的思索之中。他定了定神,如果他现在可以克制与麦克法兰的争吵,那么今后的任何困难都能迎刃而解。他放下一直拿在手里的蜡烛。将日期、交易金额、细则等内容填写完毕

“现在,”麦克法兰说,“你收下你的那份才算公平。我已经拿了我的那份久而久之,如果一个深谙世故的人走运的话,口袋里就有多得花不完的零花钱了--我为自己所说的感到羞耻,但是必须按原则办事。不要请客吃饭、不要买昂贵的书籍、不要还你欠的账。只准向别人借钱,不要借给别人钱。"

“麦克法兰,”费蒂斯带着沙哑的嗓音说,“我有事情相求。"

“求我?”麦克法兰大喊,“好呀!你说!我倒想看看,你到底能做什么来自我保护?假如我陷入麻烦之中、你能跑得掉?这起事件只是第一起事件的继续,只是格雷步加尔布雷思小姐的后尘。你不能在事情开始以后才叫停止。如果你已经卷进来了,就要一直干下去。这才是真理。别无退路。"

费蒂斯的心顿时沉了下来,仿佛感到命运背叛了他

“我的上帝呀!”他哭喊着,“我都做过什么了?几时开始的?被任命为班级助理有什么好处?瑟维斯想得到这个位置,他本来也有可能当上助理的。如果他当上了,也会和我现在的处境一样吗?"

“亲爱的朋友,”麦克法兰说,“你是多么天真呀!这件事情能对你有什么伤害呢?如果你管住自己的嘴巴,能对你有什么伤害呢?伙计、你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吗?这个社会上只有两类人--一类人好比是狮子,另一类人则是美羊。如果你是一只羔羊的话,那么你就会像格雷和加尔布雷思小姐一样躺在这张手术台上。如果你是一头雄狮的话,你就会活着,像我、K先生以及世界上所有有胆有识的人一样,有自己的马和马车。我亲爱的朋友,你睿智、勇敢,我很喜欢你;K先生也是。你生来就应该是猎人。而且我告诉你吧,以我的荣誉和我的生活经验担保,3天之内你就会像看滑稽剧的高中男孩儿一样嘲笑躺在这里的这些可怜虫了。"

麦克法兰转身离开,驾着他的轻便马车向小巷深处驶去,消失在黎明前的夜色中。而他的离开却给费蒂斯留下了无尽的悔恨。他看着自己身处的悲惨境地,那种沮丧实在难以名状。他眼见着自己的软弱让自己一步一步变成麦克法兰的帮凶。他本应该变得更勇敢一些,但他却仍旧缺乏勇气。简·加尔布雷思的秘密和账本上所记录的内容让他不得不闭上嘴。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学生们陆续来上课了。可怜的格雷的尸体被一次一次地解剖,没有人议论过什么。理查森为自己终于能够解剖到一个头颅面高兴。费蒂斯焦急地盼望一切平安无事,但心中却暗含着一丝欢愉。两天来,他一直很警觉,虽然极力掩饰着整日来的恐惧,但心中的欢欣却与日俱增。到第三天时,麦克法兰露面了。他说自己生病了;但是他仍然可以坚持给同学们补课,并进行必要的指导。麦克法兰尤其对理查森进行了仔细地辅导和详细地讲解,理查森因受到助理的表扬而欢欣鼓舞,胸中燃起雄心壮志,仿佛已经看见自己出人头地的那天了。

麦克法兰的预言在一个星期之内就成真了。费蒂斯真的克服了自己的恐惧。并且忘记了自己做过的卑鄙勾当。他开始为自己脱罪,在脑海里重新排演发生过的事情,以便让自己回想起来不至于太痛苦。现在费蒂斯并不经常遇到他的帮凶。当然他们会在课堂上见面,一起从K先生那里接受指示,有时也会私下里分别与 K先生会面。K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么和蔼、开朗。K 先生一直避免谈论他们之间共同的秘密,即使费蒂斯向他低语自己要与狮子为伍,而不当盖羊时,K先生也只是指示他应该守口如瓶。后来有一次偶然的机会又使麦克法兰和费蒂斯重新走到一起,成为紧密的团体。K先生再次出现解剖尸体紧缺的情况。他的学生们十分渴望有机会实践解剖,而K先生又总是信誓旦旦地说尸体供应十分充足。此时恰巧有消息说,在格兰克斯的乡村慕地里将举行一个葬礼。坟墓设在阒无人迹的雪松树林深处,这里只能听到旁边山腰上山羊咩咩的叫声,山体两侧小溪流淌的声音--一侧的河流越过鹅卵石快乐地奔腾,另一侧的溪水则神秘地流淌于池塘之间--风儿从大片古老的开满花儿的栗子树中间穿过时的呼呼声,以及每天教堂的钟声和唱诗班的陈词滥调。这些是唯一可以打破这座沉寂的乡间教堂墓地的声音,但两位盗尸者并没有受到这种虔诚的环境的影响而停止他们的勾当。他们的“工作”让他们对坟墓、被无数膜拜者和哀悼者走过的道路以及亲人摆放的祭品和题写的碑刻都极为蔑视,甚至还有所亵渎。这种乡村地方的亲情观念尤为强烈。有的教区甚至是由歃血之盟约组成的。这些丧尽天良的盗尸者喜欢在这一带从事这种既简单又安全的任务。在地下埋葬的死者并没有料到他们会经受这样的打扰盗尸者会提着马灯匆匆赶来,魂不守舍地抡动着铁锹和鹤嘴锄。棺材被抬出,棺盖被打开,死者下葬时穿的衣服已经腐烂,可怜的遗骨上覆盖着裹尸布。在没有月光的偏僻小路旁,死者将在经过几个小时的折腾后最终极其不体面地暴露在一群早已累得气喘吁吁的盗尸者面前

如同两只秃鹫徘徊在一只重死的羊羔身边一样,费蒂厮和麦克法兰一直遗巡在这个郁郁葱葱的安息之地。他们要去取一具女尸,她是一位衣夫的妻子,60岁,她生前做得一手好黄油。死者将在午夜时分被从墓地掘出带走,她的器官将成为解剖医生们的试验品。这天下午的晚些时候,麦克法兰和费蒂斯身裹斗篷,带着酒出发了。天下着大雨,冰冷的雨水又急又密,打在身上有点儿疼;雨中还时不时地刮阵阵寒风。他们要在潘尼库克过夜,整个旅程显得阴郁而沉闷。他们在路上停留过一次,把盗尸工具藏在离教堂墓地不远的灌木丛中。此后又在非舍尔的特莱斯特稍作停留。靠着炊火小酌了几杯啤酒和威士忌。到达目的地时,他们将轻便马车安置妥当。给马喂上饲料。他们俩则来到一间包间坐下来,要了小客店最好的晚餐和酒水。屋内柔和的灯光,温暖的炉火,屋外冰冷的雨水敲打着窗户,这些都增加了他们用餐时的热情。他们几杯酒下肚,不由得兴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麦克法兰掏出一块金币递给他的同伴。

“给你一个奖励,”他说,“朋友之间这样的好处是经常有的。"

费蒂斯把钱装好,对麦克法兰刚才说的话表示赞同。“你简直是个哲学家,"他说道,“认识你之前我简直就是个蠢货。是你和K先生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我们当然会帮助你成为真正的男人,”麦克法兰很赞同,“那天,有个四十出头的大家伙看见尸体时差点吐了,真是个懦夫。可你就不怕,我观察过你。"

“噢,我为什么要怕?”费蒂斯说,“这根本就不关我的事。我才不会庸人自扰呢。看,我现在不是还得到了你的赞许和奖赏了吗?”他拍着自己的口袋。让金币发出叮当声

麦克法兰听到这席话后,感觉有点惶恐。他现在可能已经后悔把自己的同伴教得如此成功。他还没来得及插话,对方聒噪的自负声又响了起来。

“最关键的就是不能害怕。我可不想被吊死。麦克法兰,我受够了被人轻视地狱、上帝、恶魔……所有这些都只能吓唬小孩儿,但是世上的男人,像你和我这样都鄙视这些。这就是我对格雷事件的总结。”

此时已经很晚,根据他俩的要求,轻便马车已经被牵到客店门口,两盏点亮的灯也已经准备好了。两个年轻人付了钱,接着上路。他们一直朝着皮布尔斯的方向走,一直走到城外一座房子前。他们熄灭马灯,从一条通往格兰克斯的小路折回来。一路上除了他们驾驶马车的声响和无尽的雨声之外,一切寂静无声。他们一直在漆黑的天色中摸索着前进,偶尔有一扇白色的墓门或是葛碑上的白色石头会在夜色中为他们指引道路。走到满是墓地的树林深处时,村落的最后一丝灯光也消失在夜色之中。他们不得不擦亮一根火柴,点燃一盏马灯。他们来到滴着雨的树林里,顿时被笼罩在巨大的阴影之中。终于,他们到了目的地。

他们对这项工作相当在行,用锹的功夫也十分厉害。为了能为掘墓工作提供最佳的照明,他们把马灯挂在陡峭河岸边的一棵树上。当挖到大约深及他们的肩部时,铁锹触到了棺木盖儿,这总共才用了不到20分钟。当麦克法兰将一块石头扔出墓穴时,正好砸着了挂着的马灯。接着传出一声打碎玻璃的声音,挂在树上的马灯不时地与树干相碰撞,时而发出阴郁而清脆的声音。有一两块石头滚进深深的河谷,瞬间一切又都归于平静。他们竖着耳朵倾听黑夜里传出的声音,但是除了雨声之外,他们什么都没听到。此时大雨已经随着风势,渐渐向数里之外空旷的乡村转移

“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他们认为摸黑完成任务才是最明智的。棺木已经被挖出打开,他们把尸体装人湿漉漉的麻布袋里,吊在车厢中间,夹在他们两人之间然后他们驾着马车沿着灌木丛摸索着前行,直到再次到达通往菲舍尔的特莱斯特的路上。他们心里开始暗自欢呼,驾着马车稳步前进,高兴地向城里驶去。

这一晚上麦克法兰和费斯蒂被大雨淋成了落汤鸡。马车在崎岖而泥泞的雨路上行进时,车上的尸体也随着颠簸的马车左右晃动,时面碰到费蒂斯和麦克法兰的身体。每次尸体接触到他们的身体时都让他们感到十分恐怖,于是他们开始给对方鼓气。麦克法兰开了一个有关农夫老婆的低俗玩笑,但是话一出口就被周围的寂静淹没得无影无踪。尸体仍然在左右摇晃,湿淋淋的裹尸布冰冷地扫过他们的脸庞。一股寒意顿时袭上费蒂斯的心头,他朝尸体瞥了一眼,这尸体看起来要比刚从坟墓里挖出来时略显得大些。农场狗那凄惨的叫声响彻整个乡村,一路伴随着他们。一种强烈的不祥的预感从费蒂斯的心头油然升起,他觉得一定发生了超自然的奇迹,尸体好像发生了难以名状的变化,而且农场狗也一定是因为害怕他们携带的尸体才吠叫不停。

“看在上帝的份上,”费蒂斯定了定神说道,“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们点盏灯吧!"

麦克法兰似乎对此提议表示同意。他虽然没有作答,但是却停住马车,把缰绳递给同伴,跳下马车,准备点燃剩下的另一盏马灯。此时他们正站在去奥肯克林尼的十字路口上。雨一直下,就像挪亚的洪水又再度来临,在黑暗和潮湿的郊外想要点燃一盏马灯实在不容易。火柴摇曳的蓝色火光最终点燃了灯芯,微弱的

灯光逐渐变强变亮,在车厢里投下一大圈模糊的光亮,使两个年轻人能够看清彼此以及横在他们中间的尸体。包裹尸休的麻袋因为被雨水打湿面轮廓十分清晰。尸体的头颅与躯体分开,肩膀依稀可见。

麦克法兰手提马灯,神情木然地站了一会儿。费蒂斯惨白的脸也不由地紧绷起来,莫名的恐惧感涌向他的脑海。

“这不是具女人的尸体。”麦克法兰急切地说。

“我们挖出来的时候还是一具女尸的。”费蒂斯低声说。“拿起那盏灯,”麦克法兰说,“我要看一下她的脸。"

费蒂斯提起灯的时候,麦克法兰解开袋子,尸体露了出来。灯光清楚地照在尸体上,居然是让这两个年轻人每晚做疆梦的那个人。一声惊叫响彻整个黑夜。两个盗尸者同时从座位上跳起来,马灯也被打碎,熄灭了。马儿因为他们不寻常的举动而受到惊吓,带着放在车上的早已死去的,已经被解剖过的尸体一路奔向爱丁堡的方向。死者是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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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更新时间(UpDate): 2023年03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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