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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写的小故事(有本书写小故事的)

2023-03-03 18:46:01 技术常识4 小白必懂

【温馨提示】本文共有10958个字,预计阅读完需要28分钟,请仔细阅读哦!


世界儿童故事之《罗宾汉和他的绿林好汉们》,有压迫就有反抗,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暗黑模式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有本书写小故事的1

在古老的英格兰有个名叫诺廷汉郡的地方。虽然那里处处是肥沃的土地和绿色的森林,农奴、手艺人和下层百姓却过着贫苦的日子。他们之中不少人为了生存而被迫偷猎国王和领主土地上的鸟鲁,但却因此触犯了刑法,不得不逃离家园,藏身在密林之中,做起打家劫舍的强盗来。

罗宾汉原名罗伯特,人称洛克斯利的罗宾汉。他是个自由人,有土地和家产,相当富足。但是他为人仗义疏财、同情穷苦人,憎恨虚伪的憎侣和封建领主,并且反对不合理的严酷的法律。这样,他终因帮助偷猎者和农奴而惹恼了领主和地方司法长官,沦为了强盗。

罗宾汉在诺廷汉郡的谢伍德森林中集结了一帮弟兄,个个能骑善射,靠猎国王的鹿为生,过着自由、无拘无束的日子。在这些好汉中有不少有趣的人物,比如身材高大,武艺精湛的小约翰和善良、幽默的酒肉憎侣塔克。罗宾汉和他的弟兄们在诺廷汉郡劫富济贫、惩恶扬善,深得人民的爱戴。下面是罗宾汉传说中最脍炙人口的三则故事。

收服小约翰

在七月的一个夏日里,阳光透过因煦风吹动而摇曳的树叶,洒落在水面上。在绿荫深处,逃脱奴役的农奴们四散坐卧着,望着头顶上交错的叶簇和一缕缕金色的阳光。他们思念家园,诉说着各自的经历。

罗宾汉背倚着一棵榆树桩坐着,他身着绿色粗布衣裳,外貌勇猛,眼神敏锐无畏。尽管他模样同从前一样高雅端庄,可是现在,他已成了一个“法外人”,也就是被法律追缉的人,任何人都有权把他杀死,并砍下首级去领赏。

罗宾汉对他这二十名绿林弟兄管得很严,他们也一致拥戴他为领袖。为了生存下去,他们每天都要习武练艺。罗宾汉还教他们如何猎鹿,如何制服袭击的狼群,和收拾狂怒的野猪。

这些农奴各自都有一段辛酸的历史。弓箭手维尔领先讲述了他的仇恨。他的儿子流浪他乡,日夜卖苦力,勒紧裤带赚得二十马克,想赎取父亲的自由。谁知,当他去修道院交纳这笔钱时,修道院长拘留了他,夺走了他的钱,然后找人作伪证,指控他非法外逃。不但没收了他的血汗钱,而且又判他终身为农奴。这样的打击摧垮了维尔的儿子。他终日不言不语,痴痴呆呆,最后人们发现他死在自己的草铺上。另一个农奴斯卡利特原是个自由身佃户,因领主强迫他丢下自己的庄稼去照料他的土地,致使斯卡利特田地荒芜而破产,沦为了农奴。罗宾汉听完这些血泪的控诉之后,宣布要带领大家惩办那些恶人,法外人都欢呼起来。但他又对弟兄们约法三章,不准许他们伤害诚实的农夫,要保护妇孺、戒骄戒躁,不做悻逆天主的事。

这天上午弟兄们就在罗宾汉的率领下,穿过林间迂回盘曲的小道,去凯姆普萨尔听神父布道。凯姆普萨尔有座木结构的小教堂,一位淳朴年迈的教区神父为罗宾汉和他的伙伴们一一作了忏悔。罗宾汉跪下之前看见了一位年轻人,他身材高大优美,风度雅致,体魄雄壮,显然是位出身高贵的青年武士。他在罗宾汉身后跪下来祈祷前,用坦率的目光看着罗宾汉。

弥撒才做了一半,就有人进来报信,说有告密者带来了追捕的骑士和二十名兵痞。罗宾汉毫不慌张,坚持把弥撤做完。神父最后一句话音刚落,人们才从地上站起来,一只箭便从狭窄的窗口穿射进来,嗖地一声,扎在对面的墙上。

“愿天主保佑我们。”神父惊恐地祷告着,拔脚从教堂的后门逃走了。

罗宾汉对弟兄们开言道:“伙伴们,你们天天想试试你们的长弓硬箭,今天就要见分晓了。大家都站到窗缝口边上去。”

​这时,那位青年武士赶过去问罗宾汉:“林中好汉,请问这些要伤害你们的是什么人?”

  “他们是豪门领主,”罗宾汉回答道,“是尼格尔·勒·格瑞姆和哈莫·德·摩尔但。”

  “什么!”年轻人一下火冒上来,“让我助你们一臂之力吧。我知道他们一向为非作歹,杀戮好人。他们的主子伊森巴特·德·贝菜姆也是我的死敌。”

  “原来如此,”罗宾汉答道,“那么你听便吧。

  不过,你是什么人呢?”

  “我叫艾伦·德·特兰米尔,我的父亲是特兰米尔爵士。朋友们称我艾伦·呵·代尔。我练得一手好弓法。”

  “妙极了,”罗宾汉立即叫人给艾伦取来一把好弓和一捆箭。好汉们各自守住自己的窗缝,等待敌人。

  很快他们就看见二十名兵士向教堂逼进,其中十二个人抬着一根砍倒的树干,打算用它来撞开教堂大门。教堂里每人手中都荷弓搭箭,眼里露着像猎犬等待猎物似的急切的目光,只等待罗宾汉发出号令。

  靠近教堂不远的时候,那些武装人员开始奔跑。就在他们刚到门外那一刻,罗宾汉发出:“给我射!”的号令,只见一排排箭飞出了教堂。那些扛木头奔走的人首先遭到阻击,一个个栽倒在地。其中两个拔出膀子上的箭,向林中逃窜而去。有一个骑士的马中箭跌倒,把它的主人甩在一边,另一名骑士死命叫喊着,调转马头奔回林子里。教堂前那踩得七歪八斜的草坪上,留下十具人尸和一匹死马。罗宾汉即刻带领他的人马迅速冲出教堂去追击敌人,但他们已逃得全无影踪了。

  罗宾汉向艾伦·阿·代尔致谢,井表示愿意在将来回报代尔相助之情。

  代尔向这些法外人讲了自己的不幸。原来他心爱的姑娘爱丽丝被强迫许配给了一个有钱的老坏蛋。爱丽丝的父亲已经老迈,逼迫他嫁女的正是伊森巴特·德·贝莱姆。

  “贝莱姆有没有订下爱丽丝成婚的日期?”罗宾汉问道。

  “贝莱姆发誓说,如果一年内不办完婚事,他就放火烧掉爱丽丝父亲的田庄。”艾伦答道。

  罗宾汉鼓励艾伦要勇敢和耐心,他答应会再去找艾伦,然后两个青年人取道向守林人的小屋走去。

  与此同时,另一个人也正朝守林人住处走着,他离那小屋只有大约一英里远。这个人个子很高,四肢发达粗壮,十分威武有力。他身穿家制的粗布农民服装,心地坦荡地边走边挥舞手中的大棒,还吊着高腔唱歌。

  “约翰,约翰,”他突然自言自语地说,“瞧你,唱起歌来高兴得像个自由民似的。你是什么人?一个逃奴。可你这蠢货,只消在林子里吸上一口自由的空气,就像灌了酒一样昏头昏脑起来。别忘了离这儿二十多英里就是老领主穆姆伯尔茅斯的鞭子和镣铐。你这会儿自在快活,又唱歌又吹口哨,就不怕守林人把你抓去向领主讨赏钱!”说着,他把头抬起,嗅着鼻子,那双明亮的褐色眼睛风趣地四下扫视后,又自言自语道:“哎呀,圣徒在上,这是哪儿来的香味?我好像闯进哪个肥胖的修道院长的厨房里了。啊,我可真饿了,让我找找看,是谁在做佳肴。也许他肯可怜我这个过路人,分送一点给我。”

这个名叫约翰的人朝着食物香味的地方走去。没走多远,在灌木丛后的一块林间空场中间,他见到一间木屋,屋顶是用草泥糊的。屋前有一堆火,烧得旺旺的。插在火堆旁地上的一把铁叉上的一条条猪肉,烤得吱吱咝噬作响,散发出令人馋涎欲滴的香味。约翰感到饥肠辘辘,正想过去偷尝一、两片时,从小屋里走出一个人,他低下头把肉叉调转了一个方位。

  约翰脸色阴郁起来。原来这个人是皇家守林人,名叫黑雨果,他宁愿让穷人挨饿,也绝不肯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他人的。约翰小心地走出林子,才向前移了几步就被守林人看见了。

  “你在看什么?”这蛮狠的守林人喊道,“你这木呆呆的傻瓜!你不怕王法?你胆敢惊吓国王的鹿群?”

  “守林老爷,我求你原谅,”约翰装成个呆佬模样,“我迷了路,闻到了肉香。请给我这过路人施舍点吃的吧,我从天亮到现在,一点东西都没下过肚呢。”

  “滚你的蛋,乡下佬,”这守林人一听约翰要讨肉吃,脸色就更加难看了。“这是我的午餐,你再不滚开,我就把你从这儿踢出去!”

​ 约翰像吓掉了魂似的,慌忙退到丛林里。黑雨果留神听了好一会,直到约翰那沉重的脚步声消失在去大路的方向后,他才回到屋里去切面包。守林人取了面包又回到火堆边,弯腰去切下一片片猪肉。突然问,一根木棒从灌木丛里飞过来,木棒的一头正打在守林人低下的脑袋上。他斜着身倒下,差点跌在火堆上,手里的肉叉和肉片也砸得翻在地上。

  约翰一看得了手,纵身跳出树丛,来到了僵卧的守林人身旁。他察看了黑雨果的头,庆幸没有击中要害,然后将他轻轻移到墙边,靠坐在墙柱上,并找了根绳子把他栓住。这之后,约翰自然是坐在火堆旁大嚼起来。

  过了不久,黑雨果叹了口长气,睁开了眼。昏迷之中他瞅见约翰正张开大嘴在狼吞虎咽地吃面包和肉,他马上清醒过来气愤地挣扎着,想脱出双手。

  “我认得你的,你这个强盗!你会为这件事遭殃的!”他叫骂着。

  约翰忍不住笑出声来。他说:“你这只林子里的老恶狗,你只想独占一切,倒反而适得其反。不过你烤肉的手艺还不错。”说着,约翰就把最后剩下的一块肉和面包塞进自己的嘴巴里。

  “守林人,谢谢你给我准备了这么好吃的食物。”约翰继续说,“我看你气得横眉竖眼的,你说吧,要不要同我这根棍子较量较量?”

  “斗就斗,”黑雨果说,眼里喷着怒火,“我要好好收拾你,让你死后浑身找不到一根好骨头。”

  正在约翰打算解开守林人的绳子,与他较量一番时,林间传来了脚步声。

  他警惕地等待着,终于看见从林问道上远远走来的罗宾汉和艾伦·阿·代尔。约翰便不声不响溜进身后的丛林里不见了。

  罗宾汉和艾伦走到守林人身边,看着他那副狼狈像忍不住纵声大笑。

  “你这个外逃犯,有你笑的一天!”黑雨果怒气冲天地吼道,“放开我,你胆敢嘲笑皇家守林人,你这逍遥法外的恶汉!”

罗宾汉止住笑,对守林人告诫说:“那个大个子,捆绑了你,又吃掉了你的盛餐。他做得对,我喜欢他。你们这帮平素惯于勒索欺压穷人的家伙,现在也算给你尝点儿滋味。这叫以你之道还治你之身。你最好坐在那里先思考思考自己的罪过,等夜晚猫头鹰叫时,我们会来替你松绑。”

  

罗宾汉告别了艾伦,朝自己的营地前行。绿林好汉们的营地处在一条溪流的上游。在林间空地上,弟兄们此刻正围着一大堆篝火,忙着烧烤晚饭,等罗宾汉回来共进晚餐。罗宾汉已经走到了溪水的下游。这里河身宽了,水流也急,河上架了一条狭长的橡木板做独木桥。罗宾汉登上了木板,才前行了不过两英尺,河对岸猛地露出一个高个头的人来。他纵身上了木桥,也要过河。罗宾汉一眼认出这就是偷吃黑雨果美餐的那条汉子,他本想打个招呼,谁知这个小伙子却摆出一副傲慢的架势,似乎要勒令罗宾汉为他让路。他魁梧高大,个子比身材高大的罗宾汉还要高出十二到十四英寸。两人在相距约十英尺处停了步,竖起眉对视着。

  “瞧你这人是一副什么样子?”罗宾汉口气高傲地说,“你那双大八字脚还没踏上木桥时,我已经在桥上走了。你不知道么?”

  “你才是大八字脚呢,无礼的小矮子。”那人反唇相讥道,“从来都是小厮给大人物让路。你不知道么?”

  “在这块地方,你是外人,该懂得好歹。你若不退回,让我过桥,我非结结实实地给你一顿教训。”罗宾汉说着,嗖地从腰带上抽出一支箭来,搭在弦上。可这高个儿丝毫也不介意,他只是恼怒地用眼斜瞥着罗宾汉的弓箭。

  “如果这就是你说的教训,那还是拉倒吧。”约翰说,“你是个胆小鬼。

  你有一张硬弓,要射我。我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根木棒。”

  罗宾汉被他将了一军,但他喜欢这人的大丈夫气概。他立刻同意搁下弓箭,去砍削一支棍棒,同约翰比试。他回到河岸上,砍下一根结实的橡树干,整治好后奔回桥头,发现那人还等在那里。

  “现在,”罗宾汉说,“我们是旗鼓相当了。谁在这桥上被打落水,谁就算输。怎么样?”

  罗宾汉的木棒一挥舞出手,约翰就明白此人是个行家。他棍路多变,声东击西,臂力虽说不如约翰,但也相差无几。他们对打了很长一阵子,棍棒飞来舞去,格斗中发出乓啷和咯吧的声音,响彻了林地和河溪。约翰劈头盖脸地猛攻,罗宾汉敏捷迅急地一一挡回。但在第三个回合的声东击西时,他没避开,竟让大个子的棍子擦了一下颅骨。罗宾汉感到一阵剧痛,接着脸上有温热的血淌下来。罗宾汉恼火到了极点,立刻抡起木棒迅如闪电,打得对手招架不迭,浑身骨节都咯吧发响。大个子约翰以力气见长,罗宾汉眼光利快,各有优势。忽然,罗宾汉唰地一棍,照着约翰脑壳砸下,约翰立时挡过,并平端着木棒对准对方胸口猛地一刺。罗宾汉急于躲闪,脚下打了个踉跄,坠入河中。而大个子向前猛扎,失去了平衡,也呯地栽下了河。河面上接连溅起巨大的水花。

  约翰从水中冒出,用大巴掌抹去水和汗,嚷道:“哎,好小子,你在哪儿?”

罗宾汉在不远的河坝下豪爽地大笑着说:“大个儿,今天你占了上风。

  这桥该你过,我不过啦。”他爬上岸来,发现大个子却留连在自己身边,毫无离开的意思。

  “好朋友,别见怪,”约翰腼腆地说,“其实我哪儿也不去。我只是一个逃亡的农奴,没有安身之处。我要找的,不过是个可以过夜的灌木丛。在告别之前,我很想跟你拉拉手,结识结识,你是我从没遇见过的好斗士。”

  罗宾汉的手落入大个头的大巴掌里。他们亲热地握手。接着,罗宾汉就邀请约翰共进晚餐,约翰自然十分高兴地接受下来。罗宾汉就吹响了号角,林子里应响了回声,惊起了鸟雀。顷刻间一群绿林好汉就聚集在他们眼前了。

  射手维尔头一个赶到,他焦急地问:“好头领,你怎么啦?出了什么事?瞧你,全身衣服都湿透了!”说着,维尔就把怒目转向约翰。

  “没什么,”罗宾汉笑道,“这个高个儿小伙子和我在桥上打斗了一阵,他把我栽下了河。”

  这时法外人都围了过来。一听此话,斯卡利特立刻就扑向约翰,乘其无防把他撂倒。众人一拥而上,把他牢牢抓住。

  罗宾汉笑着喝止道:“别这么对他,我同他已握手言好。他是个好同伴,一个勇士。”他又转向约翰说:“你听着,好汉,我们都是法外人,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绿林好汉。如果你愿意入伙,我们欢迎,有福同享,有难共担。我们专门从假装虔诚的有钱的神父那里,从横行霸道的主教那里,还有凶残的领主那里夺取钱财。你使得一手好棍棒,我还会教你开弓射箭。怎么样?就看你的意见啦。”

  “我向山、水和脚下的土地发誓,我愿加入你们一伙,”约翰高声嚷道。

  他热切地伸出手来扑向罗宾汉,两人再次紧紧握手。

  “你叫什么名字?”罗宾汉问。

  “我是斯达布司家的约翰,”大个子答道,“不过,人家都叫我小约翰。”

  说到这里,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纷纷围拢来和他拉手。他们兴高采烈地返回篝火边,共进晚餐。

​ 杰克是爱丽丝小姐的父亲沃尔特·德·勃福莱斯特爵士庄园上的农奴。

  他天性乐观,喜欢马、狗和鹰。杰克最大的愿望就是赎取奴身、成为一个自由人。

  一天,爱丽丝小姐突然像天仙降临,来找杰克,求他送一卷用丝绸包好的羊皮纸文书给自己的心上人艾伦。她说杰克是她唯一信得过的人,这使杰克深受感动。

  头一次完成这项任务时,杰克还是有些害怕的,因为他要独自穿过那么大的森林。但是他的忠义之心使他战胜了恐惧,圆满地完成了交给他的差事。

  很快他又做过第二次,第三次联络员,每回都要穿行谢伍德森林。

  一天黄昏时分,杰克在林子里拾柴。就在他走出林区时,他听见身边发出树枝折断的声音。突然间,从树木后走出一个人,挡住了他的路。来人身材矮而壮实,穿一套绿色紧身衣裤,身上背着一张弓,腰际挂了一捆箭,还挎着一把刀。

“你是维尔金的儿子杰克吗?”来人问。

   “是的,你想怎样?”

  “是杰克就太好了。”这人笑道,“小伙子,你看我对你没有半点恶意。”说着,他用左手伸进口袋里,抽出一把短剑,剑锋上串着两枚指环,一枚金的,一枚银的,它们在落日的霞光中放出钻石般光彩。

  “小伙子,你认识这指环吗?”那人问道。

  杰克的脸激怒得变了颜色,他说:“你如果是从戴这些指环的人手上取下它们的,那你休想活着离开这里。”说完,他就要向对方扑过去。

  “勇敢的杰克,别动气。”那人忙说,“这是我的头领从爱丽丝小姐那儿得来的。当时,爱丽丝小姐告诉我的头领,杰克是勇敢的,他肯为她办任何事。谁带有这指环,他就知道是受她之托前来,是给她捎信的人。”

  杰克脸这下又变得红通通的;好像血一下子热到心上。他问来人:“你说吧,我的小姐要我做什么?”

  “跟我走,领我去见艾伦·阿·代尔。”来人说。“我是罗宾汉手下的射手维尔,有要事通知代尔。”

  “你是我见到的头一个法外人,”杰克笑道。“如果你的头领和同伴都和你一样,那你们的确是好心人。罗宾汉和我家小姐是朋友吗?”

  “是的。”维尔说,“不过,天快黑了。我们赶快上路吧。我会慢慢告诉你其它情况。”

  杰克把小马车引到通向村子的路口,用蔓条在马脖子上结了个环儿。看到这个记号,他母亲就明白他有急事,去给小姐当差了。捆好马颈圈儿,杰克在小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它就向着回家方向跑起来。然后这两个伙伴就上了路。他们进入林子深处,披星戴月走了很久,去找代尔。

  两天后的早晨,克伦姆维尔村的农奴们都聚集在茅舍外谈论着。就是这天早晨他们心爱的小姐就要被迫和一个白发苍苍的恶领主去教堂成婚了。他们眺望着北边的大路,看婚礼队列是否走过来了,神父已缓步走向庄园主的宅子,他要去那里把新娘领过来。

  “可怜的小姐,她爱艾伦,他怎么能扔下她不管呢?”一个怀里抱着婴孩的女人说。

  “今天他已成了断肠人,”女人身旁的一个人说道,“他如果来了,肯定要掉脑袋的。”

 “嗨,真是造孽!”一个姑娘嚷道,“难道她所有的亲人都没法来救她?”

  “她家的亲戚都是无用的人,”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妇人说,“如果他们敢反对伊森巴特·德·贝莱姆的意愿,他们就会成为他这只猫嘴里的老鼠,没有好下场。”

  这时,从北边路上传来马蹄声,十名身着新郎拉努尔夫·德·格厉司比家号衣的骑者来到教堂前。他们个个相貌暴戾,凶残。下马后,他们守立在坐骑边,狠狠瞪视着围观的农奴们。

  “我们老领主的对手艾伦现在不就像这些 一样吗?”其中一个侍从问道。

他旁边的伙伴都哈哈大笑起来。“我们的老爷早就为这漂亮丫头倒过霉。”另一个说,“不过,现在她马上就要到手了。”

​ “可不是,”又一个说,“她是个烈性的小姑娘,可我们的老人家会收服她的。他的前妻就领教过他的厉害。”

  “对。当时她也是个极漂亮的黑眼姑娘。”那头一个人接上去说,“她和他过了两年日子。但是,一个冬夜里她逃走了。等天亮找到她时,她已冻僵了。”

  这时候,一个穿着鲜丽颜色的紧身衣裤的高个子卖唱人,从农奴群里挤过来。他脖子上一根肮脏的缎带上吊着一张竖琴。他笑着跟众人打招呼,跨步走到教堂门口,脱下天鹅绒帽,向马队恃从鞠躬致意。

  “高贵的武士们,你们要听什么?想听出征的歌,还是听我唱唱闺中的痴情女?”他问道。

  “你爱唱什么就唱什么,但要开心的歌儿。”

  于是,这卖唱的就弹拨竖琴唱了首流行小曲,叫做“伍德斯多克的玫瑰”。他有一副极好的嗓音,引得在场的人都跟着他哼唱起来。之后,卖唱的又献上一曲婚礼赞歌,听的人都兴高采烈起来。

  正在这时,四名骑者飞马来到教堂前,领头的一位就是拉努尔夫·德·格厉司比爵士。他是个老得皱皱巴巴的骑士,长着一张通红的丑脸,红色的小眼睛透着凶光,他身穿富丽的红绸外氅,腰系嵌着金刚石的皮带,剑上的宝石灼灼发光。其他三名陪同的穿着也很华丽,但气度仪态都很粗俗。其中一位是他的侄子,贼头贼脑的艾克托爵士。

  老拉努尔夫策马进了教堂庭院的大门,焦躁不安地询问,“小姐来了没有?”

  “还没来,老爷。”一个侍从回答。

  “该死!她要我等在这儿,可按规矩该她等候我。”他说这话时忽然看见卖唱的人。

  “贱胚,你是什么人?”他恶狠狠地盘问道。

  “爵士老爷,我叫乔斯林,是卖唱的。”

  拉努尔夫责令乔斯林献上一支曲子,并威胁说要是不中意就要赏他一顿鞭子。

  乔斯林拨了拨琴弦,唱了起来:

  “我伤心地到处游荡,

  早就舍弃了骑士的功名。

  我悲叹,彻夜不眠,

  把心奉献给那位可爱的姑娘。

  我祈祷、哀求,可都是枉费心机,

  哎呀,我高傲的小姐爱丽桑。

  刮吧,北风。

  迭来我心上人爱丽桑!”

  他唱到这里,人群里发出了轻蔑的笑声。拉努尔夫斜眼瞅了瞅卖唱的人,正要发作,突然一个侍卫恐怖地喊道:“老爷,教堂塔楼上像是有个女妖。”

  拉努尔夫咆哮道:“蠢货,真该赏你一顿鞭子。你们给我分头把教堂四周搜查一遍!”

  四名侍从立即去清查教堂了,另一批人去查看公墓,怕有歹徒藏在墓地的碑石后面。卖唱的人又把那支曲 * 唱一遍,这回的笑声可不同一般。在强烈的嘲笑声中传来一阵阵清晰又吓人的嚷叫:“白头科尔曼!白头科尔曼!”

 一听到这神秘的叫声,白头发的拉努尔夫吓得脸色煞白,嘴唇抽搐,牙齿打战。他用拳头擂着教堂门,大声喊道:“喊神父,喊神父!这儿有 * 的精灵,不要让它靠近我。”

  他的侄子艾克托上前一把抓住他的手,嚷道:“拉努尔夫爵士,小姐已经来啦,快住手!”

  拉努尔夫抬眼向北望去,只见一队骑者正向教堂走来。他这才赶快扶正帽子,整理好衣裳,准备迎亲。

  爱丽丝在父亲沃尔特·德·勃福莱斯特爵士陪同下进得教堂庭院来,后面簇拥着侍女和家奴。老拉努尔夫那奸诈的脸上,立刻露出笑容,脱下帽子,立在教堂院子门边,把手搁在胸前,向爱丽丝弯腰致意。爱丽丝小姐面色惨白,满布愁容,对老头看也不看一眼。她身穿华美的白绸袍,颈上饰有珍珠项链。她的披纱缀着珍珠,头巾用黄金镂边。可是华丽的服饰与她苍白的面容形成了可怕的对照,她的双眼看上去已哭不出眼泪来了。

​ 人们都跟进了教堂。四名侍卫把着门,其余跟在拉努尔夫身后保驾。可怜的沃尔特·德·勃福莱斯特把自己女儿的手搁在拉尔努尔夫爵士手里,那老恶棍就立即引她走到神父身边。

  老神父心里十分悲切。是他给刚出生的爱丽丝施行的洗礼,又是他教姑娘读书写字。现在他只能照章办事,打开了圣书准备对新人诵读婚配时的那段话。这当儿,一个男人大步走到圣坛前。他正是那卖唱的乔斯林,可这会儿他手中握的不是竖琴,却是一张长弓。

  “这是桩不相称的婚姻,是 * 的结合,”他用威严的口吻高声宣布:

  “拉努尔夫爵士,你快给我滚,要不然你的死期就临头了。神父,这位小姐应改日成婚,并嫁给她自己的心上人。”

  所有的人都把目光转向这个穿绿衣的高个子。爱丽丝双眸闪亮,双颊胖红,立即把手从老爵士手中抽回。拉努尔夫爵士气得脸色变黑了。他盯着卖唱人,狂怒得半天说不出话来。然后他大喊:“就是那家伙,那个卖唱的。

  你是什么人,胆敢跟我过不去!”

  这时他们的头顶上又传来了一阵怪笑声:“白头科尔曼!白头科尔曼!”

  白头的拉努尔夫抬头向上瞧了一眼,脸吓得煞白。他还没来得及把头还原,只听嗡地一声,一支黑色短箭从教堂顶上射下,直穿老头的咽喉。他还来不及吭一声,就跌在地上,抽搐着死去。

  在场的侍卫,骑士们都发了呆。卖唱的人拿出一支号角,吹起一阵尖厉的声音,艾克托爵士才如梦初醒。他拔出剑来,一声怒吼扑向了罗宾汉。正如我们已经猜到的,罗宾汉就是那个卖唱的乔斯林。罗宾汉立刻拔出剑回敬,他们凶猛地格斗起来。此刻大门口也响起了兵器格击声。一直不知所措的侍卫们都慌慌忙忙去阻击号角声招来的绿林好汉们。但他们很快就忙不迭地向教堂外夺路逃命。十名绿衣人冲进了教堂,把拉努尔夫的人员杀了个落花流水。罗宾汉终于在一场恶斗之后,一剑结果了艾克托爵士的性命。他自己虽然负了伤,可又翻身上马去追截那将爱丽丝小姐挟持而去的骑士,菲利普爵士。

  菲利普先是拖着爱丽丝去找坐骑花了些时间,所以并没走远。艾伦这时正同杰克一道向教堂赶来。他们路上遇见拉努尔夫的骑士,便打斗起来。

 爱丽丝在被劫持的途中,一眼认出了自己的爱人,就高呼:

  “艾伦,艾伦,救我!”

  艾伦听见爱丽丝呼救,猛地一惊,调过头去。说时迟,那时快,他的对手唰地向他劈下致命的一剑。幸好维尔金的儿子杰克眼疾手快地抡起木棒朝那骑士肩窝狠命一击,救了艾伦,也争得了转机。艾伦回过身,腾出手,愤怒地把剑插入了敌人胸膛。然后,他和杰克就去追赶菲利普和爱丽丝。艾伦从地面一跃,跳上载有爱丽丝和菲利普的马背,用匕首结果了劫持的恶棍,杰克扑上前拦住受惊的马,救下吓得昏死过去的爱丽丝小姐,把她交还给了她的老父亲沃尔特·德·勃福莱斯特爵士。

  沃尔特衷心地感谢罗宾汉和他的伙伴们。为了防止拉努尔夫的后台贝莱姆对他们采取报复,罗宾汉建议让艾伦·阿·代尔和爱丽丝随他在谢伍德森林里躲避一段时间,并调拨二十名好汉留在庄园上守护老爵士。

  三个星期后,绿林好汉们自己的神父塔克,在一个附近的小教堂内为艾伦和爱丽丝主持了婚礼,这位快活又侠义的僧侣成全了这对有情人的幸福。

  杰克也因为仗义又勇敢得到了爱丽丝和老沃尔特的奖励。他们把自耕地给了杰克,从此他成为了一个自由人。全英格兰的幸福人都比不上维尔金的儿子杰克。他整日劳动,吹着口哨、唱着歌,在他心里永远祝福着艾伦和爱丽丝。

  在拉努尔夫被除掉的那天晚上,伊森巴特·德·贝莱姆收到了罗宾汉的警告。一支箭穿堂而入,箭上绑着一张羊皮纸文书。纸上列有用血写下的所有作恶多端的领主恶霸们的名字。过了几天,大火又烧塌了拉努尔夫的哈格桑恩堡。当绿林好汉的这些业绩流传开来之后,远近的贪官污吏,恶霸劣绅和作恶多端的憎侣们都吓得魂飞魄散。

 

 除掉恶郡守

  罗宾汉和弟兄们因为惩办了圣玛丽修道院那些搜刮民脂的僧侣而引来了诺廷汉郡守盖衣·吉斯伯恩爵士的袭击和围剿。但法外人不仅谨慎机警,而且得道多助,所以并没损折一个。敌人反倒不断损兵折将,十分恼火。

  有一天,罗宾汉和莫奇装扮成商人,混进敦克斯特城。他们看见一个骑马的汉子立在市场中心大喊:

  “肃静!全体百姓、箭手们和军士们,一切习弓弄箭的良民们,我们的长官,高贵的诺廷汉郡守大人将在圣彼得节这天举行盛大的射箭比赛。中头彩者奖一支宝箭,其箭杆是银制的,箭簇和箭羽是赤金的。谁赢了这杆箭就成为北英格兰最佳射手。愿天主保佑我王理查!”

  喊话完毕,这人就策马出城去其它城镇宣布消息。

  “头领,你怎么想这件事呢?”莫奇问罗宾汉,“这是否又是郡守赂鬼计?他想设下圈套来抓你。”“我想你说得对,他们是打的这个主意。”罗宾汉笑道,“不过,我们不妨去诺廷汉走走,看看那个郡守在光天化日之下怎样行事。”

  他们回到林子里,见大家都在纷纷议论这次比赛。罗宾汉同几个主要成员商议后,打算让大家装扮成自由民,农奴,樵夫和乡村猎手,都去参加盛会。

  射箭比赛的日子到了。那天天空晴朗明亮,万里无云。箭靶竖在北门外的一大片草地上,再向北就是茂密的森林。人群大批大批拥到靶场,络绎不绝,大家都盼望能亲眼目睹这北国盛会。

看台和贵宾席设在射场边上,郡守在当中端坐,两边是诺廷汉的各路骑士和他们的亲友眷属。再下面排列着郡守的手下人,他们负责监管比赛进程,校看射箭成绩。

  头一盘是射大靶,射程为二百二十码,参赛的人有一百名。每人可射三箭,如果三箭一中,就算被淘汰,然后箭靶再移到更远的地方。当箭靶移到三百码时,一百名射手中只剩下了二十人。

  观众们的情绪激动起来。在接下去的柱形箭靶射击开始时,七名参赛的法外人里淘汰了一名。头一盘射箭靶之后二十人中淘汰了七个人。随着箭靶向远处推移,场上的射手也越来越少,最后剩下的法外人只有罗宾汉和吉尔伯特,另外还有三个郡守的衙役,一个名叫戈斯伯尔特·德·兰姆伯里爵士的人,以及一个自由民。

  这七个射手参加了最精采的表演,那就是让射手自选远处的树枝或细杆做目标,用心算目测来定距离,然后射击。

  “诺廷汉的好汉们,现在就看你们的本领啦!”郡守身旁一个家伙涨红了脖子吼道。

  这时号角吹响了。人们的眼睛都盯住了射手。诺廷汉人先上,他们其中两个人没射中箭标,其中一人差了十万八千里。第三个诺廷汉射手的箭虽然只擦箭标而过,观众们仍旧报以雷动的掌声。

  轮到罗宾汉射箭时,他放下了大弓,换上一张只有一码长的小弓。众人一见就哄笑起来。罗宾汉穿了一身磨损的褴褛衣裤,头戴褐色头巾,张弓搭箭瞄了很久。他故意把头发披散,脸上涂了红色,又脏又乱,看上去就像个闯荡不羁,爱喝两盅的猎户。

  “酒鬼,他大概只会干杯,”一个观众逗趣地说,引得人群哄笑,众人伸长了脖颈,盯着射出的箭。刹那间观众个个惊得目瞪口呆,接着是雷动的掌声和喝采,因为人们看到那箭标竟被罗宾汉的箭从中劈成两半。

  自称为自由民的射手偏离目标有三指远,戈斯伯尔特爵士的箭也射偏许多。轮到小吉尔伯特时,小伙子非常细心地目测了标距,又选了一支笔直的箭,然后发射。但就在他的箭即将中标之际,吹来了一股风,箭从离目标一掌距离之处飞过。虽没中标,小伙子也赢得了观众的喝采。

  决赛在罗宾汉和上一盘箭擦标而过的诺廷汉武士雷德之间进行。两个各射一箭,又一箭,不分胜负。最后罗宾汉建议:由别人选定箭标,并决定射程,射手背对这一切站着,当听见一、二、三号令后即转身射箭。谁中标谁就算赢家。

​ 众人都惊异得窃窃耳语。郡守问雷德是否同意这个办法,头发已花白的雷德说这种射法他一生只见过一次,而且当时三箭中只中了一箭。他回头对罗宾汉说道:“你这模样不佳的人,如果你是这样的射手,那么你就是我们北部英国近五十年来还没出现过的了不起的人才。”

  雷德先射,他已声称自己射不中。果然他的箭在离目标六步远的地方落下。粗脖子的诺廷汉官员恼怒地喊罗宾汉就位,并称他吹牛大王。但是他的号令才喊到三,罗宾汉的箭已出弦,它竟然再次把箭标劈为丙半。观众吃惊得都喘不出气来了,那接下去的掌声真是震天动地。雷德走上前来真诚地祝贺罗宾汉,并且说:“你有这样稳健的手和敏锐的眼,我想你实际上比你现在装扮的身份要高得多。”

发奖的号角吹响了,十名领奖人挨个走到郡守座位前,由郡守夫人授奖。

  当罗宾汉走到她面前,伸手去接金箭时,两人四目相遇,夫人的脸一下子失去了颜色,嘴巴张开,却没说什么又合上了。她向罗宾汉深深还了个札,同时就忍不住大笑起来。

  郡守怀疑地望着妻子,又盯着那走回人群的射手,然后就在粗脖子的随从耳边咕噜了一阵。那人立即分开人群去追赶罗宾汉。

  “我要抓住你,法外人罗宾汉!”他吼道。

  “别吼啦,你这城里的公牛,”小约翰说着,毫不费力地一把抓起郡守的属下,把他重重地掷在地上,让他昏过去了好长时间。然后,绿林好汉在号角声中从四面集拢来,冲开郡守士兵的围攻,夺路出城。就在撒离途中,忽然小约翰一声呻吟,扑倒在地,原来他的膝盖上中了一箭。他嚷道:“伙伴们,我恐怕不能走了。请求你们把我的头砍下,别让我落入郡守手里。”

  罗宾汉说:“绝不能这样做,我们一定要把你带在身边。”莫奇马上跑过来把他背在背上,他对小约翰说:“你这个老捣蛋鬼,我什么时候同你分开过?”

  法外人已不可能撤回树林,他们加速行进,想占住一个有树木的小山丘。

  这个山丘正好在理查德爵士的城堡附近。理查德一直是绿林好汉们的朋友,他亲自出门来邀法外人撤到他的城堡里。郡守的队伍紧紧尾随,几乎追上那最后跳上城堡吊桥的罗宾汉。他把队伍扎在城堡外,不断地喊话,但回答他的只是一排排飞来的箭。最后郡守只能撤回。

  但是郡守并不肯罢休。不久,他乘罗宾汉和他的弟兄们离去之时,去逮捕了理查德爵士。爵士夫人冒着危险亲自飞马去向罗宾汉报信。

  “我来求你,罗宾汉。郡守在一小时前抓走了我丈夫。他们将他捆在一匹马上,此刻正朝诺廷汉进发。我真怕他们会将他杀害。”

  罗宾汉一听,怒火中烧。他说:“我向你起誓,夫人,我一定要让郡守得到应有的报应。请你和你的女仆在此等候,我们不把理查德爵士平安带回,就绝不活着回来见你。”

  他接着吹响了号角,绿林里的法外人纷纷朝声音奔来,汇集在草地上,总共有一百四十人,个个持弓带箭,只等首领发出命令。罗宾汉目光炯炯,愤怒地发了话:

  “伙伴们,那些跟我去诺廷汉靶场上参赛的人都知道理查德爵士是如何把我们从绝境中营救出来的。现在郡守下了毒手,逮捕了他。此刻我要去抢救爵士,同郡守决战,谁愿意跟我同去?”

  所有法外人都高高举起长弓,林子里立刻响起一阵高喊声,异口同声表示支持他们的首领。

  一切准备就绪后,好汉们浩浩荡荡直奔驿道。那是郡守返回诺廷汉的必经之途。他深知自己不得人心,又怕罗宾汉随时返回,所以就拚命催促士兵加程赶路。理查德爵士给牢牢地绑在马背上。五十名士兵徒步追赶在骑马的郡守身后,正午的酷热骄阳的人,众人苦不堪言。

  不久他们到达了渥克索普镇。士兵们想在大栗子树下稍歇片刻,郡守都不允许。又走了约一英里路,人人口干舌燥,嗓子冒烟,几乎达到了忍耐的极限。终于他们看见了前面的树林,进了树荫后赶路,士兵们怨气小多了,郡守也感到定了心。但当他们来到一道山坡下,正要爬坡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喝一声:“站住!”

士兵们拾头一看,只见山坡上林道两边站满了张弓搭箭的好汉,他们全都惊呆了。罗宾汉从林中跳出,手中的弓拉得紧绷绷的,他面孔十分冷峻。

  “好哇,郡守大人,”他喝道,“你乘我外出,就偷偷前来抓走我的好朋友。现在,我要告诉你,我再也不能宽恕你了。七年来,你非但没有改恶从善,而且越发欺压百姓,你作最后的祷告吧。”

  郡守这才明白,他的死期已到,但他还是骂不绝口:“你这无法无天的强盗,我有御前大臣的命令,非将你生擒不可……”

  他话还没说完,罗宾汉的箭已穿透他的盔甲。他从马鞍上栽下地死去。

  罗宾汉跑到理查德爵士跟前,割断绳索,扶他下马。郡守的士兵都丢下武器,溜得无影无踪。

  理查德爵士和夫人团聚,千谢万谢罗宾汉救命之恩。绿林里设下了酒宴,他们共庆这个伟大的胜利。

(完)

有本书写小故事的2

上次,儿子写了作文《我的妈妈》,这次写《我的爸爸》,也就是写我。

既然写我,自然要把我的光辉形象写出来了,把我如何陪伴他辅导他写出来了,尤其是从小到大,我陪他的时间要多于妈妈陪他的时间,因此我对儿子写这个作文十分放心。同时,为了让儿子写得更好,我刻意在网上找了三篇范文,让他看了后再写。

老规矩,首先看看他的第一稿:

作文第一页

作文第二页

我不知道有多少三年级的学生,作文可以写得这么潦草,只能说为父尚有耐性。翻译成文字,如下:

我的爸爸

我有一个teng(疼)我的爸爸,我们吃好东西时他总是把好吃的给我,把不好吃的东西就自己吃了。

我的爸爸喜欢拍视ping(频),每次都要拍100个ping(频)。他还喜欢吃肉,没吃有大块的都要吃1-10wan(碗)饭。

我的爸爸还有点xiong(凶),每次我吃饭听故事,他就会大han(喊)一声:“听听听,一天只知道听,长大了怎么才有chuxi(出息)。”

我的爸爸是一个工作kuang(狂),一天只知道工作,可是放假他就会陪我玩。

我的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点评:先不说作文描述的爸爸有几分像我,单就作文的内容进行分析。一方面,错别字、标点、拼音上存在的问题,可能短期内是无法纠正的了。另一方面,作文没有按照老师提供的“外貌性格品格爱好”思路去写,导致作者笔下只有性格爱好的爸爸形象较为单薄(每个具体的描写都只有一两句话),无力的描写自然无法给读者呈现一个立体的爸爸形象。

由于作文是星期天写的,星期一下午老师要检查,自觉没有写好的儿子主动要求重写一遍,于是星期一的中午儿子写了《我的爸爸》第二稿。

老师评分后的作文1

老师评分后的作文2

这次作文,就不再翻译成文字了。

点评:这次《我的爸爸》写得相对丰满一些。在这里我要写一个插曲,其实在两稿之前还有一稿,开头写的是“我的爸爸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水汪汪的眼睛,身材匀称”,直接被我枪毙了,因为把“爸爸”二字换成任何一个人都能成立,没有写出真实的我。虽然讲了,但我的好大儿仍然不能理解,或者无法把观察到的用笔写出来,只是把身材改成了眉毛。好吧,这样的外貌描写暂时就这样吧,慢慢来。

接着说作文。第二稿比第一稿有明显的进步,一是书写要好一些了,二是对爸爸的描写更为形象生动,三是侧重于亲子互动的描写让人记忆深刻。其他不足和第一稿差不多,在此不赘述。

下面,我也写一篇《我的爸爸》,这也是我第一次写关于我爸爸的文章,算是对已世爸爸的追忆吧。

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离我们远去已经整整5年了。五年来,每当想起我的爸爸,我都情不自禁地眼含泪水。

记得刚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爸爸会选择我放学时提前下班(他是一名个体理发师,自由支配上下班时间),然后在家里辅导我的学习。虽然爸爸的拼音学得不好,但他还是很认真地教我。由于爸爸年轻时当过村里的会计,因此他的数学很好,我印象中他辅导我数学的时间要远远超过语文。

我还记得我小时候写的第一篇作文叫《作文》,对,名字就叫《作文》。内容写的是六一儿童节我上台表演,同村的一名同学在台下取笑我,气得我从表演台上跳下来去打他。因为写的真实发生的事情,所以写了一两页,拿去爸爸看时,他还表扬了我。

我印象中的爸爸,是个很勤劳的人,因为他既要和妈妈一起操劳几亩土地上的作物,还要做好理发店的营生,更要辅导三个孩子(我家有三姊妹)的学习生活。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改革开放初期,刚实施包产到户没几年),养三个孩子的压力不可谓不大。而我又是老幺,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在我身上多花一些心思。

我读小学的时候,正值我爸爸壮年之际,因此家里的很多重活都是他在做。比如秋季收割水稻,打谷子所用的家什,都是他一个人扛到田里去的。而我并不因为是老幺就少做多少事情,相反还是和大人一样出去割稻子、拖谷草、踩草树……

我和爸爸之间的互动或者对话,很多我都记不起来了。但我知道,爸爸的很多言行,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我一辈子。比如,爸爸不抽烟,很少喝酒,做事认真,以身作则……

爸爸虽然离世五年了,但我至今怀念他。

自评:这篇小短文,是我真情地简单流露,因为如果真正要写起来,没有几千字是不可能完结的,毕竟我记忆中的爸爸,绝对不是几百字就能概括的。我不知道,儿子看了我的作文后,会对“爸爸”这个词语是否有更多的感受。但当我做父亲后,尤其是当儿子处于即将懂事的时段,我深感自己的压力很大,因为这段时间如果没有将他引导好,今后就更难纠正和改变了。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和我一起成长。

有本书写小故事的3

在生命的意义上,所有生灵都要经过逆旅,无论顺遂还是坎坷。只是有的人更喜欢写人生的欢歌,有的则陷入悲情,少有人能穿越成败得失进入一个觉悟的空灵境界。李一鸣的散文集《在路上》(百花文艺出版社2022年8月出版)是为逆旅者弹奏的一首心灵之歌,它像栖息在天边的晚霞吸引着行者的目光。

首先可见作者本人的行旅。作品写到贫困下的少年生活,“我”与哥哥推拉车子行走在崎岖山路上,经过半小时的坚持努力才摆脱困境。为了省钱,连温热饭的钱都不舍得,只能啃一口干冷的窝窝,咬一点儿咸菜,再喝口水送下。儿子出生,是母亲的劫难,也牵动父亲的心肝。儿子打小离家到外地读书,母爱的丝线被拉得绵密悠长,只得用书信寄托相思。在几经周折的多地工作中,妻子一人经受的辛苦无法估量,展现出的忍耐力和奉献精神让人肃然起敬。特别是父母的辞世,旅居外地的儿子无法及时回家,失去了归期,找不到归路,遗憾终生。还有,进京伊始,每天上下班来去要花掉四小时,为风雪所阻被公交车遗落的尴尬细节令人难忘。其实,所有这些不是作者一人的感受,是普天下儿女过日子的“必修课”,许多事情是人力无法做到的,比如孤独与生死,特别是父母的离去,人人都会经历,生命无法跨越,如一人面对“千山鸟飞绝”的天山。

除了将自己的心曲弹奏给路人听,李一鸣还在逆旅中静下心听别人的心曲。对恩师王鸣亮,作者有近乎崇拜的心绪,这不只是因为他多才多艺、对“我”关爱有加、经历坎坷、命运不顺,更主要的是他的净洁,在精神上有一种金不换的品质。写表弟落点在对生命坚韧的歌吟,这无关成败,也不关乎高下,而是对来自大地的蓬勃生命的书写。还有岳父的眼神,那从痛苦人生中淬炼出来的一种爱的闪光,是难以言说的智慧心语,它让作者彻悟人生的谜底,并得以爱的升华。还有历史名人文天祥、苏东坡、王懿荣,他们的生命深深感染作者,并幻化成一种伟力,那种正直勇毅、天地情怀、担当潇洒、才华横溢都浸润着他的灵魂。在此,李一鸣的侠骨柔情与传主产生共鸣,也让读者能听出灵魂碰撞的金石之声。

除了写人,还有天地万物之声。李一鸣比较擅长写声音,在他笔下有各种各样的声响,它们既是一种民俗世情,也是自然生命的吟唱,还是与人和鸣的乐声。在这中间,安顿着作者与读者的心情,进入一种天地人生的和谐。如作者这样写“街声”:“睡意蒙眬中,生产队的钟声就敲破早晨的浓雾。铛……铛……铛……这一声又一声厚重、沉重的钟声是第三生产小队的,敲钟人好像专为听那钟声的余响,‘铛’的一声之后,等那余音就要散尽,后一声‘铛’才缓缓跟上。这钟声总让我想起那个一天都睡不醒的汉子,嘴角叼着一枚纸条卷成的旱烟,狠狠吸一口,烟雾徐徐融进清晨凛冽的风中。三队队长半闭着眼,歪着脑袋,一手插进棉裤腰里,一手拉动着钟绳。紧接着,就像踩着三队钟声的尾巴,‘嚓嚓嚓嚓嚓嚓嚓’的钟声响起来,这钟声干裂细碎,连续不停,仿佛一个感冒患者的咳嗽,又像一下一下不断击打着枯树的啄木鸟。六小队的钟声,就像队长的脾气,也像精瘦短小的队长走过来又踱过去的闲不住的脚步。三队、六队的钟声响过之后,小学的钟声便登场了。”我之所以引用这一长段,因为它描写得太好了,在街声中可以听出天地人心的无数音符款款飞出。远眺“华不注”这座山,作者听到了历史回响,也从中演绎了诗化的人生哲学。李一鸣由孔孚的诗,在文末写下这句话:“我的心中,正扬起一场大雪,雪中的华不注,苍然盛放。”在此,“华不注”这个花骨朵一直孤独地含苞待放,在作者看来,纷纷大雪中它才得以真正开放,因为无尽的雪花是“华不注”的花朵。

李一鸣的散文有刀刻铜铸之感,也透出中国文士的风骨风貌。另外,他又能由实入虚,进入诗意境界,有生命的表达和意象的幻化,让真实感受变为天地的云烟,荡漾于心间,给人一种灵魂的氤氲浸润升华之感。在散文中,他表达出悲而不伤、俗不伤雅、虚实相合、得失有道、有无幻化的境界。像一个舞者,李一鸣仗长剑而立,在晨晖晚霞、风霜雨雪中,伴着生命的花开花落,演绎着自己的人生曲调,也与天地间的所有生灵共鸣。他的散文是关于天地、人生、逆旅、心曲、梦幻的故事,既细心地弹给那些路人听,又安静地在为自己演奏。(王兆胜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总编辑)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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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更新时间(UpDate): 2023年03月03日 星期五

版权保护: 【本文标题和链接】关于书写的小故事(有本书写小故事的) http://www.youmengdaxiazuofa.net/longxia8/81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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