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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

2024-01-02 13:37:01 法律知识 南康律师
近期不少网友都在问: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南京房产税收费标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一些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2021年马上就要过去了,回顾2021年的楼市,有两个好消息:一是房价终于迎来了下跌,虽然跌幅并不大,但是总算终结了房价持续上涨的行情;二是人们期盼的房产税终于有了定论,距离房产税出台的时间已经越来越近了。

对于房产税,很多人可谓是千呼万盼,很多人都期望房产税能够让房价真正地降低下来。所以,关于房产税是否存在和出台的时间,都是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而在今年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在京召开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通过这次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不仅证明了房产税确实存在,同时也说明了目前距离房产税出台的时间真的不远了。对此,很多专家都预测,房产税试点可能就是最近一两年的事情,大概率会提前在深圳、东莞、杭州和南京等楼市火热的城市试点。并且这次试点的房产税将是未来即将出台的正式房产税,而不是像上海和重庆那种没有太大作用的房产税。就比如目前上海试点的房产税,2010年以前买的房子不计在内,这根本就无法打击到大部分炒房客。

对于房产税的出台时间,著名经济学家马光远认为房产税大概率会在“十四五”期间出台,也就是在未来5年内出台。不仅是马光远,很多经济学家和专家学者也都这样认为,他们的理由是未来5年内是最适合出台房产税的时间段,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以后就很难再找到合适的出台房产税的时间了。

确实,从今年目前关于房产税的消息来看,距离房产税出台的时间真的已经不远了。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房产税立法意见稿已经初步通过,距离房产税的正式出台仅差临门一脚了。其实,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上来看,也是房产税出台的时候了,目前我们国家的住房资源已经过剩了,这意味着以后土地拍卖将会逐渐减少。而出台房产税,房产的税收却可以刚好弥补土地拍卖减少的部分财政收入。另外,财政部部长刘昆在2020年12月在自己的《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中指出:

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来执行,对个人住房和商业房地产进行评估收取。这算是财政部对房产税一锤定音了,这意味着只要这些准备工作完成之后,房产税就会出台了。

在笔者看来,出台房产税不仅增加财政收入,同时也是顺应民意,现在大部分人都支持房产税。很多人都认为,目前高房价问题只有房产税才能解决,虽然目前楼市调控政策在持续不断打击楼市炒作,但是并没有触及投资客的根本利益。而房产税则不同,房产税就是针对房子本身进行征税的,房产税的出台,对于投资大量房产的人来说,持有房产的成本将大幅提高。只有让这些炒房客将手中的房产抛售出去,房价才能慢慢回归合理水平。

目前,楼市中就存在一个非常矛盾的现象,那就是需要房子的刚需购房者买不起房子,而不需要房子的人,他们却持有大量的房产,并且他们持有的房产还大量空置着。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在2017年针对空置房调查的数据显示,2016年底全国住宅总体空置率在22%左右,而在2017、2018、2019和2020年这4年,每年都大量新建商品房流入楼市,这意味着目前我们国家的住宅空置率已经更高了。另外,根据央行调查组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们国家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超过40平方米,并且96.86%的城镇家庭都已经有了房子,户均超过1.5套,同时还有40.15%的家庭有2套及以上的房子。可以看出,目前我们国家的总体住房资源已经过剩,并且人们对住房的拥有率也已经非常高了。

但是就是在住房资源已经严重过剩的大环境下,目前全国的平均房价已经接近万元大关,很多热点城市的房价更是动辄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一平方米。这么高的房价,对于大部分没有房子的工薪阶级来说,都只能望楼兴叹。所以,目前的楼市调控政策只能有效打击目前的楼市炒作现象,并不能从根本上打击楼市炒作。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囤积了大量房产的投资客来说,目前的调控政策对他们几乎没有影响。而房产税就不同了,投资囤积的房产越多,房产税的影响就越大。也正因如此,很多人都希望房产税能够早日出台,能够让房价早日降下来。

著名财税专家张学诞:设置免征面积、按照阶梯式标准征收

目前房产税出台时间大致已经明确,但是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和征收方式还不清楚,很多人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同时,很多刚需购房者也担心房产税会增加自己的压力。那么,房产税到底会怎么征收呢?对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学诞建议:为了避免房产税“误伤”真正的刚需群体,应该设置40平方米/人的免征面积,同时按照阶梯式标准征收房产税,税率在0.2%-1.2%之间。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有3个人,那么这个家庭就有12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也就是120平方米以内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可以看出,120平方米足够大部分家庭居住了,就算面积超出一部分也不用太担心,因为超出部分比较小,房产税税率低,缴纳的房产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对于持有2套以上房子的家庭就不一样了,每年需要缴纳的房产税就比较多了。而对于持有房产比较多的人,每年需要缴纳的房产税就更多了。就比如一个人持有2000平方米的房子,按照2万元/平方米的单价,价值4000万元,最好按照1.2%的税率计算,每年就需要缴纳48万元的房产税。

总结:可以看出,房产税对于持有多套房产的投资客来说影响很大,会大幅提高人们持有房产的成本。成本的提高就意味着收益的降低,一旦持有房产的成本高于收益时,持有房产就会面临亏损了。因此,目前具体房产税出台的时间已经越来越近了,持有2套以上房子的人需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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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延伸

刑事刑拘什么意思(刑事拘留最轻的后果)

大家注意:弄懂以下7点内容,你就算基本了解刑事拘留了。不是专家,也算半个专家了。最起码,当亲朋好友被刑事拘留后,你脑子是清醒的,知道做点什么!知道从哪里下手!知道朝哪个方向努力!

第一点、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措施

通过上面的文章,相信大家也大概了解到了这一点。这里呢,我再详细解释一下:为什么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措施呢?

咱们比较着来看:

  • 比如,在行政违法中,交通违章算是一种行政违法,人违章了,交警很快就查清楚了,于是给当事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 再比如,在司法违法中,当事人扰乱法庭秩序,法院很快就查清楚了,于是给当事人司法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大家注意:不管是司法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当事人违法的事实都很轻,事情很容易查清楚,所以很快就做出了行政拘留或者司法拘留的处罚决定。

  • 但是!重点来了:对于一个犯罪案件来说,比如杀人、抢劫、诈骗等犯罪案件,案件情况一般都很复杂。虽然公安局锁定了有作案嫌疑的人,但是短时间内很难查清楚案件事实。可是,公安局又担心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或者毁灭证据,所以,就先对有作案嫌疑人的人采取一种临时性的关押措施:这就是刑事拘留。

讲到这里,大家明白了吧?刑事拘留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关押措施,不是处罚措施。因为犯罪案件还没有查清楚,当然就不存在处罚的说法。

第二点、有人一定会问:既然案件没有查清楚,公安局凭什么把人刑事拘留?万一拘留错了,当事人能要求国家赔偿吗?

大家注意:公安局对某个人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仅凭 “嫌疑” 就够了。只要有证据证明,某个人有作案的重大嫌疑,公安局就可以依法对他进行刑事拘留。公安局对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不用证明案件就是你做的,只要有证据显示,你有重大作案嫌疑就够了。比如,有受害人或证人的指认,或者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你的指纹,等等。只要有作案嫌疑,就可以。

有人担心,万一拘错了人,怎么办?

现实司法工作中,确实会出现拘错人的情况。比如,公安局根据路人指认,把有作案嫌疑的张三刑事拘留了,调查后发现,犯罪分子另有其人,不是张三干的。公安局就把张三释放了。

如果公安局刑事拘留错了,被拘留的人能获得国家赔偿吗?

答案是:一般情况下,不能。特殊情况下,能获得赔偿。

  • 什么叫一般情况呢?就是说,如果公安局对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程序完全合法,也没有存在超期拘留的情况,你不能获得国家赔偿。
  • 什么叫特殊情况呢?就是说,如果公安局对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程序不合法,或者超期关押了,这时候你是能要求公安局进行国家赔偿的。

第三点、既然公安局只根据作案嫌疑,就能对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那么,如何监督公安局的工作呢?如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呢?

大家看到了,公安局只凭借作案嫌疑,就能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这说明,公安局的办案权力比较大。为了限制和监督公安局的执法权力,法律对刑事拘留进行了详细的约束。

比如,公安局想做出刑事拘留的决定,必须经县级(县级市、区)以上公安局局长签字同意才行,派出所所长是无权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

再比如,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0天。这就逼迫公安局,一定要尽快调查犯罪事实,不能拖延,在30天内必须查清一个基本结果,如果经过30天的调查取证,没有拿到嫌疑人犯罪的扎实证据,必须释放嫌疑人。

第四点、如果刑事拘留30天期满后,怎么办?

如果经过公安局的调查,拿到了充足的证据,证实犯罪活动就是嫌疑人干的。刑事拘留期满那一天,公安局就会写一份《报请逮捕书》,提交给检察院审核。检察院了解完公安局的取证情况后,认为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充分,就会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就意味着嫌疑人,被正式逮捕了。

第五点、家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应该做什么?

公安局对你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会在24小时内通知你的家属,告诉你的家属你因为涉嫌某某罪名,被某某公安局刑事拘留了。

家属收到公安局的拘留通知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聘请一位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这一步非常重要!非常重要!

为什么要聘请律师呢?因为被刑事拘留的人,只有家属委托的律师才能到看守所跟他会见,家属是不能到看守所会见的。

为什么要让律师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呢?

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公安局给到家属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面,只写着一个罪名,没有写案件的详细情况。家属两眼一抹黑。通过律师的会见,可以向嫌疑人本人了解案件情况,并第一时间向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第6点、再强调一遍: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一定要立即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

一定要找一个负责任的律师。有的律师不太注重会见环节,认为等公安局调查结束后,卷宗到了检察院,再看卷就行了。有这种想法的律师,是不负责任的。

大家想一想:刑事拘留的期限只有30天,公安局在加班加点的调查取证,而我们的律师如果一味地等结果,那就把时间和机会浪费了。作为律师,应当在合法范围内,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提供及时的、高效的、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

第7点、为什么我特别强调、特别重视刑事拘留期间的律师会见工作呢?

因为,如果律师会见工作做的好,对案件情况了解的全面,就可以尽全力帮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人不用在看守所关押着,可以先回家等待司法机关的调查结果。

总之,如果家人被刑事拘留,一定要重视,要立即行动起来,朝着正确的方向努力。争取让家人早日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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