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产假规定是什么(我国妇女产假最新规定)
与产假有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
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答网民咨询
关于产假从何时开始算起有关问题的来信
梁*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请问上述规定中,
“产前可以休假15天”应如何理解?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30天吗?单位是否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女职工工作至产前10天?
回复: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规定,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包括在98天的产假之中。地方另有规定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
知识延伸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最新)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劳动能力鉴定
对申请材料有哪些要求?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
对现场鉴定有何要求?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鉴定工作需要,专家组提出应当进行有关检查和诊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检查和诊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对行动不便的职工
如何采取方便的鉴定方式?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对因故不能按时参加
现场鉴定的如何处理?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次鉴定终止——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现场鉴定的;
(二)拒不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
版权保护: 【本文标题和链接】劳动法产假规定是什么(我国妇女产假最新规定) http://www.youmengdaxiazuofa.net/falv/20240101181353.html
![](/plus/dedemao-comment/img/default_head_img.gif)
-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