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技术网-免费分享创业技术、为农村创业者服务!
当前位置: 小高技术网 > 法律知识>正文

个人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关于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解释)

2023-12-31 13:04:01 法律知识 满洲里律师
近期不少网友都在问:个人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关于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解释),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一些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早已不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并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而愈加受到重视和关注。在《民法典》出台以前,我国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就已散见于《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民法总则》之中。最高检2020年9月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网络侵害领域的办案重点,随后在2021年4月22日即发布11件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民法典》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了第四编“人格权”中,在第五章“民事权利”中首先强调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第111条),并在其后的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的定义及分类

(一)个人信息的定义

《民法典》第1034条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从上述表述中总结来看,民法典意义上的个人信息其主要特征即为可识别性,这也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所描述的特征保持一致。

(二)个人信息的分类

《民法典》第1034条除对个人信息进行定义外,还有如下表述: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笔者认为,实际上《民法典》系根据个人信息的敏感程度将个人信息分为了私密信息和非私密信息。但难点在于,《民法典》未进一步对私密信息进行定义和列举。从《民法典》第1032条第2款来看,“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即私密信息至少可以理解为是具有隐秘性(强调非公开的)和违愿性(强调主观意愿)的信息,与人格尊严、人格自由关联紧密。

二、《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

(一)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

《民法典》第1035条对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的原则进行了规定,其首要原则即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在此基础上亦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1.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3.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二)个人信息处理的免责行为

《民法典》第1036条规定,在如下情形中,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2.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3.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三、《民法典》中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类型

(一)非法收集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传递愈加便捷、快速、多样,但也因此个人信息的收集也愈加便利。一些网站、手机软件运营商等在用户创建账号的过程中能够获得海量的个人信息,而用户大多数情况下出于只有填写信息才能完整使用网站、软件的限制,或以看似合理的理由实则已超出必要限度地索取用户的私密信息。其后,或据以收集的信息分析用户偏好定向营销,更有甚者将用户个人信息打包售卖牟取非法利益。

(二)非法披露

现实生活中非法披露个人信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多数人们都曾切身感受到过,诸如在注册某些网站、软件提交过个人信息后即莫名收到未知骚扰、推销信息,或是近年来频频发生的人肉搜索事件,无一不是在未经授权非法披露个人信息之行径。

(三)非法利用

“大数据杀熟”近年来引起广泛热议,这也是典型的滥用个人信息的情形。商家通过信息技术分析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在平台内的购买偏好等数据,精准投放广告推送、推荐商品、诱导甚至欺骗用户购买的行为亦不少见。

(四)非法泄露

个人信息在遭受非法泄露时,因具体在哪一环节被泄露存在事实上的不确定性,导致受侵害人很难事后获得司法救济。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如电信业务员、金融机构等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所知悉客户个人信息未经授权即泄露给他人以牟利,使得客户可能遭受无法预料的风险。

四、《民法典》颁布后的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2021)湘1021刑初55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邓某迪利用其担任某网络通信公司上门交付专员的岗位便利,将其在为客户提供上门交付手机卡的服务过程中获得公民个人信息,以每条6. 5元至20余元的价格,通过微信群出售给他人。另邓某迪出售周某的个人信息被他人用于注册微信公众号,因微信公众号侵害他人的商标权,导致周某被提起民事诉讼。

(二)公诉机关提起刑附民公益诉讼

公诉机关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邓某迪出售公民个人信息1000余条,非法获利19522.2元,其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对象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的个人信息没有被追回,出售的个人信息包括他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电话号码,可能对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和严重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邓某迪非法出售他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三)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迪的行为不仅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且其出售的个人信息没有被追回,可能致使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对不特定对象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遂支持了公益诉讼机关提起的刑附民公益诉讼。

(四)案件评析

本案中,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166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之规定,追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是民法典时代下对公民个人信息予以保护的应然之举。本案虽为公诉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但是在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中,信息主体因个人信息被侵害而遭受财产或非财产损失的都可向侵权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五、结语

在大数据时代,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屡见不鲜,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面临巨大威胁,个人信息事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加大保护是大势所趋。人们在个人信息遭受非法侵害时,亦应当拿起法律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者简介

李倩月

曾在世界五百强日企从事法务工作。专注于金融领域经济犯罪的刑事法律服务及民商事代理及涉外非诉业务。擅长法律检索及小语种法律文书翻译与写作。


相关推荐:

个人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公民个人隐私权的相关法律)



知识延伸

法律顾问合同范本(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范文)

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就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供甲方决策时参考;

4、代理甲方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协助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6、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7、协助甲方对其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有关合同管理制度;

9、应甲方的书面要求,签发律师函、声明及启事;

10、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律师工作的时间、地点,根据甲方需要随时联系。

2、乙方委派律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法律顾问活动,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委派一名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四、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法律顾问服务的聘请期限为 年, 自 日起至 日止。

五、顾问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为每年 元(大写: 元)

2、甲方的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委托合同、办理委托手续,可按有效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六、乙方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律师的权利:

1、经甲方同意,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公司文件和资料,甲方应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等;

2、了解甲方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3、应甲方要求,列席甲方召集的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甲方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5、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因履行甲方法律顾问职责产生的费用以及接受甲方委托外出产生的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律师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说明情况,让甲方及时了解进展情况;

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和甲方的委托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3、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4、乙方律师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经营、管理和 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5、乙方委派律师经甲方同意,为甲方员工提供法律服务,应给予适当优惠。

七、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2、违反本合同第六条(二)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4、由于甲方的不当行为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服务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六条(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已收的顾问费或服务费不再返还。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 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版权保护: 【本文标题和链接】个人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关于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解释) http://www.youmengdaxiazuofa.net/falv/20231231181284.html






















你的评论更有价值!!!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博客主人百科博主
女,免费分享各种生活、电商知识、百科常识。
  • 文章总数
  • 100W+访问次数
  • 建站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