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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量刑标准)

2023-12-31 12:54:01 法律知识 乌兰浩特律师
近期不少网友都在问:什么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量刑标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一些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证据要点】

( 一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2、对犯罪预备的供述。包括:

(1)杀人起意的时间;

(2)为实施杀人所做的准备;

(3)拟用杀人手段;

(4)预备杀人的时间地点;

(5)作案后逃跑、毁灭罪证方式。

3、对犯罪过程的供述。包括:

(1)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时间、地点、参与人、作案过程、手段;

(2)作案工具种类、数量、来源及下落、涉案物品情况;

(3)打击侵害的部位、次数、强度;

(4)杀人时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

(5)被害人受侵害时体貌特征;

(6)杀人的后果(死亡后果、伤害后果);

(7)杀人后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轨迹,毁灭证据的方式、有无他人包庇、窝藏。

4、犯罪主观情况。包括:

(1)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明知可能造成受害人死亡,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刺激、促使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内心起因、思想活动(仇杀、奸情、图财、报复、滋事、激情、义愤、防卫过当等)。

5、共同犯罪情况。包括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

6、对影响量刑的供述与辩解。包括犯罪嫌疑人对有罪无罪、法定从重从轻情节的供述及辩解。

( 二 )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基本情况。

2、受害对被伤害过程的陈述。包括:

(1)案发时间、地点、方位、过程等;

(2)受打击侵害的部位、次数、强度;

(3)作案工具的种类、数量及下落;

(4)案发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体貌特征,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案发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物证的特征;

(5)受害人被伤害后的身体、精神状态等情况。

( 三 ) 证人证言

通过现场走访现场目击证人、被害人家属及其他知情人员,调查了解:

(1)案发时间、地点和详细经过;

(2)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

(3)作案工具及涉案物品情况;

(4)危害后果、被害人情况、因果关系等;

(5)犯罪嫌疑人行为时的具体语言及动作。

(四)物证

1、实物物证。包括:

(1)犯罪嫌疑人所穿的衣服、鞋帽等;

(2)被害人的尸体、肢体、物品等;

(3)作案工具(如刀、匕首、斧头、棍、棒等),血衣、现场遗留物等;

(4)现场遗留的毛发、机动车的脱落物等微量物证;

(5)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2、痕迹物证。包括血迹、足迹、指纹、痕迹、体液、化学液体残留物等。

3、涉案实物照片。

(五)书证

包括:与案件有关书信、字条、借条、收据、病历、医疗诊断结论等书面材料等。

(六)鉴定意见

1、法医鉴定。包括对尸体、活体、血迹、毛发、骨骼和人体分泌物、排泄物、被害人死因等的法医鉴定;

2、司法精神病鉴定。确认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3、物证理化鉴定。包括对有毒物、各种非生物性的物质和微量物的鉴定。

4、物证技术鉴定。包括:①痕检(指纹、足迹、压痕、蹭痕、弹痕、齿痕等)鉴定;②文检鉴定等。

5、其他鉴定。包括价格、电子数据、危险品鉴定等。

(七)勘查、辨认等形成的笔录

1、现场勘查笔录(杀人第一现场、其他现场、抛尸地点等)。包括:

(1)勘查时间、地点、光线、勘验前现场的条件(变动现场、原始现场)、现场方位、现场概貌、中心现场位置;

(2)现场的空间、大小及建筑布局,现场物的摆放、陈设情况,现场尸体(含尸表)、犯罪工具及其他物证、痕迹(含足迹、指纹等)、血迹的具体位置、种类、分布情况,现场周边搜索情况、现场访问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对物证、痕迹的处理情况、提取物品的名称、数量、标记和特征,提取痕迹的名称和数量。

2、辨认笔录。包括:

(1)犯罪嫌疑人辨认笔录(对杀人现场、抛尸地点、共同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物品、场所的辨认);

(2)受害人、证人辨认笔录(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物品、场所的辨认);

(3)被害人近亲属辨认笔录(对死亡被害人的辨认。

(八)视听资料

1、监控视听资料。包括:

(1)案发现场监控视频;

(2)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进出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

(3)(犯罪嫌疑人实施伤害行为后逃匿轨迹的监控视频;

(4)执法记录仪记录民警现场处置视频资料;

(5)通过技术侦查手段获取的监控视听资料;

(6)其他监控视听资料。

2、相关人员通过录音录像设备拍摄的视听资料。包括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3、审讯过程视听资料。包括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经过的录音、录像资料等。

4、其他视听资料。包括勘验案发现场,搜查有关场所、提取有关物证痕迹形成的录像资料。

(九)其他证据材料

1、犯罪嫌疑人自书、投案、前科劣迹材料及户籍证明材料等。

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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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延伸

支票兑现金多久到账(电汇和转账支票的区别)

转账支票兑现方式

(1)持票人直接向付款银行提示支票。

也就是说拿到转账支票后,你就要将支票向付款人(金融机构)提示。支票一旦被提示后,付款人就从该提示的支票的 发票人户头中,支付支票上记载的金额给持票人。

(2)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兑现转账。(常用)

将您的转账支票委托自己公司的往来银行代为交换兑现,银行将支票带至 票据交换所交换,由银行之间处理。这时,付款银行的发票人的存款余额不足时,这张支票就成了拒付支票,会被贴上不能付款的笺条而退还。

转帐支票如何兑现

收到转帐支票后,若出票单位是非同行的磁码支票,你须在支票背面盖齐银行预留印鉴. 并填制银行进账单,将进账单和转账支票银行工作人员. 银行工作人员会给你办理进账的,一般委托收款要4天后才能入帐;

若是非同行的普通支票的话,你就需要携带支票到出票行填份进帐单办理转帐手续了;

出票行是同行的支票,只要在公司的开户行办理手续即可,同行的支票可以通过验印系统跨行检验印鉴是否有效,无需到付款单位的开户行办理.

1、对方的支票不管是哪个银行的,你都可以直接填写进帐单存到本单位的开户行去,剩下的事就是银行之间通过“支票交换”划转资金了,你就不用管了。

2、转帐支票的背面,被背书人签章是盖你单位在银行开户时预留的印鉴(通常是财务章、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看你们在银行留的印鉴卡片上是哪几个章了)

3、进帐单是一式三联的,应该用复写纸一次复写出来,第一联是银行受理业务后交给持票人的,第二联是银行做帐务处理用的,第三联是收款人的收帐通知。(通常是这样的,可能不同的银行格式会不一样),正规应该用第三联入帐,但是因为有的银行第三联退回不及时(第一联是当场退回给你的,第三联要等银行入完帐才退给你),所以,也可以直接拿当时银行退回的第一联入帐,这要看你们公司的财务规定是否允许了。

4、转帐支票同行的一般当天能够到帐,跨行的至少要两天才能到帐,你今天存入不管银行是否能把钱划转到你帐户上,都可以今天凭进帐单和开具给对方的发票记帐联入帐。

5、如果银行这个月把钱划转到你帐户上了,那么银行对帐单出来时余额应该是和单位银行日记帐的余额相符的。如果没能在月底划转到户,那么对帐单与单位银行日记帐的差额即“未达帐项”需要编制“对帐余额调节表”附在银行对帐单后面留存,帐务处理不用调整,下个月在与银行对帐的时候注意此笔款项是否收回了就可以了。

转账支票兑现填写的注意事项

在办理转账支票兑现的时候,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注意填写的出票日期,以及签章,例如出票人签章,财务章和法人章等等。

在办理转账支票兑现的时候,需要注意出票日期的填写:日期的填写要大写,大写数字依次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1月,1日的1要写零壹,比如,1月1日,就是:零壹月零壹日。

出票人就是盖财务章和法人章,财务章和法人章在支票的左下角,注意,盖章的时候印章不能重叠。兑现的时候,在银行预留印鉴中,不要随便在支票上写字,要留出票人的章,否则会作废的。

转账支票兑现要怎么填,需要有一点技巧,千万不要填错,不要把章盖错地方,否则会导致支票无法成功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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