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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仲裁是什么意思(行政仲裁的通俗解释)

2023-12-30 13:06:02 法律知识 甘肃律师
近期不少网友都在问:行政仲裁是什么意思(行政仲裁的通俗解释),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一些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仲裁不可以复议,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其内部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出最终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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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延伸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后,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往往是财产关系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听听贵州12348律师怎么说。

12348律师说法

Q

不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都由是妈妈抚养吗?

1.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

3.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未满两周岁未成年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Q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考虑哪些因素呢?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 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Q

父母双方可以轮流抚养子女吗?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Q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望子女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Q

子女的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吗?

可以,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12348律师建议

1.如果想要获得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建议证明己方具备充分的抚养条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工作情况、受教育情况、经济状况等;

2.未成年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听取尊重其真实意愿;

3.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 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4.希望选择离婚的父母间多一分包容与理解,子女的身心健康,才是父母最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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