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条件是什么(新婚姻法强制离婚的条件)
以前大家觉得离婚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宁愿选择隐忍婚姻中的问题,勉强在一起,也不离婚。而现在,大家都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更理性看待婚姻。这也许是对婚姻的另一种“不忠”?
总之,法律为了抑制大家的离婚欲,在相关法律上规定得仔仔细细。看完这些,不得不感叹:结婚容易,离婚难!
一、离婚需要的资料!
1.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相关材料。想要离婚,首先得能说明双方是夫妻关系。
2.有经济补偿的,需要提供财产约定书?
3.财产问题需要相应的财产证明资料,比如收入和存款证明。
4.婚后分居,或者感情不好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分居具体原因。
二、这几种情况,无法离婚!
1.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正处于哺乳期的话,是不能随便离婚的,比如男人要离婚,处于哺乳期的妻子不同意,就不能够离婚,如果其中一方存在巨大的过错,那么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正处于哺乳期的女人属于弱势群体,所以,法律比较照顾这类女性。
2.正在服兵役的军人和配偶长期异地分居,可能会导致夫妻关系变得疏离、淡漠,如果正在服兵役的军人其配偶想要离婚,只要现役军人不同意,就不能够离婚,这是国家对于现役军人的一种特殊待遇,当然,如果其中一方存在巨大过错,比如家暴、婚外情等,是可以进行起诉离婚的。
3.对于想要离婚的理由不充分的夫妻,尤其是首次起诉离婚的。一般相关部门都会进行调节,帮助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不会准许离婚的,这些想要离婚的夫妻,有时候只是一时之气而已,事实上,并没有不可调解的矛盾。
看完这些条条款款,是不是觉得很麻烦?会不会觉得不离婚也没那么糟糕?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家庭中有摩擦很正常,这些摩擦不会因为换一个人或者逃避就没有。我们需要面对问题,认真去经营婚姻关系。有了这份态度,不论离婚与否,幸福都会相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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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延伸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赔偿标准)
一、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的赔偿问题程序是怎么样的
当事人可以就损失赔偿问题,请求交警部门组织调解。交警部门将根据当事双方的申请,安排时间组织调解。交警部门的调解坚持完全自愿的原则。任何一方不申请调解的,交警部门都不组织调解。任何一方申请调解后,可以在达成调解协议前随时终止调解。
1、询问当事人、证人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会就交通事故发生时的有关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交通事故发生时的情况,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对于警察的询问,当事人必须如实回答,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的日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要准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应当明确护理的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
5、交通费。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到医院治疗、住院治疗、转院治疗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亲朋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实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6、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
7、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8、伤残人员的残疾用具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考虑赔偿基数、赔偿期限、赔偿份额以及赔偿总额限制。
10、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考虑赔偿基数;赔偿指数,即年数;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以及死亡者年龄的因素。
11、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与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相区别在于赔偿基数的不同。
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是在下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才去进行处理的,当事人如果想要索要到赔偿可以保留在车损、治疗阶段的证据方便到时候计算赔偿总额,如果赔偿事宜协商不好,那么就需要进行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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