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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爱的动人故事作文(关于有爱的动人故事)

2023-03-18 10:58:01 技术常识4 基础知识

【温馨提示】本文共有7382个字,预计阅读完需要19分钟,请仔细阅读哦!


令人感动的爱情故事,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进取爱思考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有爱的动人故事1

有一对情侣,男的非常懦弱,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让女友先试。女友对此十分不满。 一次,两人出海,返航时,飓风将小艇摧毁,幸亏女友抓住了一块木板才保住了两人的性命。女友问男友:"你怕吗?"男友从怀中掏出一把水果刀,说:怕,但有鲨鱼来,我就用这个对付它。"女友只是摇头苦笑。 不久,一艘货轮发现了他们,正当他们欣喜若狂时,一群鲨鱼出现了,女友大叫:'我们一起用力游,会没事的!"男友却突然用力将女友推进海里,*扒着木板朝货轮了,并喊道:"这次我先试!"女友惊呆了,望着男友的背影,感到非常绝望。鲨鱼正在靠近,可对女友不感兴趣而径直向男友游去,男友被鲨鱼凶猛地撕咬着,他发疯似地冲女友喊道:"我爱你!" 女友获救了,甲板上的人都在默哀,船长坐到女友身边说:"小姐,他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我们为他祈祷!"不,他是个胆小鬼。"女友冷冷地说。 "您怎么这样说呢?刚才我一直用望远镜观察你们,我清楚地看到他把你推开后用刀子割破了自己的手腕。鲨鱼对血腥味很敏感,如果他不这样做来争取时间,恐怕你永远不会出现在这艘船上.....

感人的爱情故事-爱情故事6个

爱情是这个世上最引人关注的一种情感,因为它感人至深的时候,甚至会惊天动地! 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感人的 爱情 故事 ,希望大家喜欢。

感人的爱情故事: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共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都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小姐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啰,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 台球 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哧呼哧地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过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声。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 足球 ,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美容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儿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地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啰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的地步。我想,自己这样黏黏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联系方式,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车去 篮球 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采 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感人的爱情故事:我的隐形大叔男友——告白

女孩的ex是一个大叔。大叔大她14岁。

今天,她关闭了自己的朋友圈,关掉前删除了7月20日以来一切和他相关的一切。

上周日,他们分手了。他和她都清楚地知道,他们真的分开了,再不会在一起,再回到从前。

交往的四个月就仿佛过了四个春秋。而他最后的样子永远定格在女孩的泪光里。一个捧着一束黄铯玫瑰,在北京冬夜风中微微颤抖着的男人,他就站在楼下,苦苦央求女孩,希望她能下楼去,只是见见他,就好了。

看着来电显示,熟悉又陌生的昵称。女孩脸上没有表情。她不知道他犯了怎样不可饶恕的错误,但她肯定爱情不是这样的,她隐约体会到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不安全感。这个男人并没有背叛她,这是她所肯定的。而真正令她无法容忍的是那个男人不那么爱他,这样说都是一种安慰,他从未爱过。

是啊,在一起的这“四年”,他们经历了5场约会,第六次的时候男人在剧院黑暗的光线中亲吻了女孩,这是女孩的初吻。这毫无准备的侵略性的一吻,并不是女孩所期待的第一个吻,她对他有好感,但是这发生的太快了,她根本没有想象到原本坐在她身边温文尔雅的男人此时竟侵犯着她的口腔,从未被吻过的嘴唇和笨拙的舌头。后来女孩生气了。但是她没有推开面前的男人,而是笨拙地配合着他。遇到她前,他已空窗两年。

“你不想跟我说点什么吗?”两人走在地铁站,女孩按捺不住问男人。天黑了,男人打算送她回学校。

“嗯……”他像个闯了祸的小男孩。

“什么?”女孩此时不再害羞了,圆圆的眼睛盯着他。

“要不,我们……在一起吧,我……喜欢你。”他说。

女孩虽然早已知道答案,却无言以对,脸上再次浮现绯红。

而这个男人绝对是情场老手,在原本就比实际年轻不少的面孔的伪装下,故作青涩,眼神里写满期待,是一种祈求又渴慕的表情,仿佛是十年前那第一次悸动时才伴有的模样。

女孩没有讲话。

就这样,沉默着,起初女儿会不自觉避开他不游离的眼神,后来他们面 面相 觑,似乎女孩心中有了答复,他们回到了学校。

校园里出奇的寂静。宿舍楼已经关门了。任她敲门,楼管大妈也不开。

他们在寂寞路灯灯影里的长凳坐下。他把她的头轻轻靠在自己肩头。

他突然将手探进仔裤的兜里,在找寻什么似的。是一块石头。他把石头放在她手心。

他说那是一块不平凡的石头,是他。

她打开拳头,这是块低调又漂亮的石头。那块石头总是有一点潮湿,底铯是乳白,上面是山楂红铯的短短的线条。这是块有生命的石。

男人对女孩主动讲起上一段略显狗血的感情。同样是被甩了。

而她静静听着,时不时好奇地问一句,仿佛是在听他讲着别人的故事。她喜欢听他讲故事。他是个称职的故事家,他非常擅长讲故事。音铯柔和又有磁性,他讲得绘声绘铯,语速不紧不慢。在他的故事里,她窥见了他的童年糗事,陪着他登上了他家乡美丽的马脑山,在他老家的厢房偷吃熏肉和喷香的米饭,在镇上集市瞥见着少数民族服饰的老妇人背着竹篓来往,太多画面。

她听得津津有味,忘记了时间。她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却在不知不觉中默许了他的告白。

那晚,他们住在一家快捷酒店。她非常不好意思走近宾馆的大门,并且坚持和他分开住两间房。一家又一家,都是无空房。最终,他们在凌晨两点住进了一家宾馆,两个房间。他来看她的房间,临走前吻了她,而她却是从离开学校就一直羞红着脸。

爱情故事:我爱你,四年为期

李絮濛是我大学里第一个喜欢的女生,我不知道会不会是最后一个,因为我的大学还在继续。我和李絮濛并非是同班同学,只是同属于学校里的一个社团。

她长得不算漂亮,脸上有些许的雀斑,说起话来嗓门很大,没一句就开始咯咯咯的笑个没完,以至于我听到她的笑声都觉得有点刺耳。在她面前,对于我这个讲普通话不太标准的人来说,大可不必感到一点不好意思,因为她讲着一口流利的属于她的方言。我一直在想,她上课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惹得其他的同学哄堂大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觉得李絮濛的笑声并不是那么的难听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期待每天和她在一起,我想,我喜欢她了。对于她的喜欢,一见钟情无从谈起,至于日久生情更谈不上,因为我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共加起来用手指头也能数的清楚,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上她了。

我爱你,四年为期

不过,话说回来,我并不是太了解她,我对她的喜欢也只能仅存在于对着身边的哥们儿夸她在我的眼中有多么的可爱。当我向李絮濛表白的时候,她二话没说拒绝了我,差点没把我噎死。

那是大一 元旦 过后,班里组织聚会,当然,聚会一定要喝酒的,当然的当然,我也喝了很多,多的足以让我把一些平时从未敢讲的话一股脑的倒出来。我是个胆小鬼,还是没勇气当面讲。我掏出手机,写着,“李絮濛,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犹豫了半天,我屏住呼吸按下了发送键,我发誓,那一刻,我很清醒。她很快地回了信息,内容我不记得了,大致意思是她不想玩,我们不合适之类的言语。

我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床上,我很想告诉她我有多么的认真,最后还是没能说出口。那一夜是怎么睡着的我也不知道,总觉得一切好似一场梦,只想赶快梦醒,发现一切原来都不是真的,但这是不可能的。

后来的几天,我依然每天会见到李絮濛,她依旧像只快乐地小鸟,随处可见她灿烂的笑声,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然而,对于我,并不能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开始尽可能的躲避她,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她越自然,反而月让我觉得自己想一个白痴,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单相思。

其实,我有一肚子的话想说给她听的。我想问她“为什么”,想问她“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吗”,想问她“我真的有那么的讨厌吗”,想问……但每每见了她,我总是像老鼠见了猫一般,我很苦恼,为什么在她的面前,我总是那么的怂。

后来的后来,社团散了,我们也不会每天再见面,不过,朋友们还是会偶尔小聚一下。我参加,她也在,只是我们真的像歌曲里唱的那样,最熟悉的陌生人。看着她同周遭的男生有说有笑,说实话,我很嫉妒,更多的是心里好像放了一块很重的石头,压得我直喘不过气来。所以,但凡听到有她在的场合,我就能避则避了。我也本想见她一面,看看她是否又变的漂亮了,只是听说她似乎也在躲着我,索性还是算了。李絮濛,虽然不见,但我知道,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

再后来,生活好像一下子变得很匆忙起来,我们都为了各自的前程而努力地奔跑着。有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也不会再看见李絮濛,偶尔会从朋友的嘴里听到她依旧那么的快乐,我也感到一丝的满足。晚上做梦,李絮濛不是还会出现在里面。在梦里我告诉她,曾经我到处搜寻有关她的照片,曾经我拿着她的照片向家人和朋友一个劲的炫耀,曾经我等到深夜,只为对她说声生日快乐,曾经我在自己的 日记 本里和自己有一个约定,曾经……

李絮濛,我爱你,四年为期。

关于有爱的动人故事2

夜晚总是这样平静柔和也让人受不了。于是,外婆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故事发生在中秋节前后,不过是发生在战场上,已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在战场上拼搏的儿子总是让家中的老母亲放心不下,这不快到中秋节了,儿子也不知能否回家探望。

  正巧,儿子的一封家书给母亲带来了多少关怀和温暖。母亲坐在炕头,脸上洋溢着满足而又安详的笑容。信中除了对母亲的问候外还向母亲叙说了一件事:在一次战斗中,儿子的一位战友被炸断了一只手和一条腿,他恳求母亲能让他的这位战友来他家长住养伤。母亲考虑后,在给儿子的回信中说道:母亲老了,家境也不好,实在无力奉养。

  几天后传来了消息,说那个手和腿被炸断的战士自杀了。老母亲也听到了这个消息,心里过意不去,便决定去把儿子战友的尸体安葬了。

  母亲来到了部队,见到了儿子的上司,才知道那个被炸断手和腿的战士居然就是自己的儿子。上司说他也看过那封信,也体谅母亲的心情。母亲痛哭了起来一个劲地说自己错了,应该支持孩子的想法。而儿子的上司却不这么看,他说:“这不是你的错,这是你儿子的错。第一他欺骗了你,他不该用另一个战士代替自己。第二还是他的错,他不该自杀,因为如果你知道是你的儿子受了伤,即使家境再不好,做母亲的都不会不管自己的孩子的。”

  母亲与儿子见面了,不过是儿子的尸体。母亲紧紧地抱着儿子,仿佛儿子还活着。她给他唱他最爱听的歌,讲着他最爱听的故事,久久不愿离去……

  故事讲完了,大家都默默不做声,很回味。

天下的母亲没有不爱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孩子与家境无关。

关于有爱的动人故事3

爱丽丝·奥兹玛与父亲

《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有个响当当的旧版名字——《为爱朗读》,在中国家庭阅读刚刚兴起时,几乎每一个关注阅读的家庭都有这本书。

小姑娘爱丽丝对她父亲说,你每天晚上给我读书好不好,看看能不能坚持100天。爸爸说,好。然后,他们坚持了3218天,从爱丽丝9岁,一直到她走进大学校门。长大后的爱丽丝回看来路,写下了她和父亲的读书故事。故事记下了一个孩子的成长,孩子眼中的成人世界,她和爸爸一起读过的书,更记下了一个孩子对父母的爱和理解。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一个听爸爸读书的孩子记录自己听故事长大那段人生——简单点儿来说——是一个因爱而生的故事,故事里有成长、蜕变、恐惧、希望、理解和爱,当然,还有书籍。

这个故事最重要的读者,不只是父母,还有那些和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一样,听着父母读书长大的孩子们,因为他们会在这个故事里遇见自己的未来。

这本书序言的作者蔡朝阳,是一位儿童阅读推广人,同时也是一位父亲。他在儿子菜虫10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给菜虫念书。在这样每天的朗读中,14个年头过去了。现在的菜虫,已经是一个高中生了——不是一个神童,也没有成为一名学霸。

他问出版人涂涂,你对《为爱朗读》这本书到底有什么想法?中国人总要追问一个功利的问题。爱丽丝的爸爸为女儿读书,读了3218天,中间没有停顿,这诚然很了不起,但是,对于孩子的成长,究竟有什么价值呢?

涂涂回答:通过这个“为爱朗读”的连胜计划,爱丽丝终于成为一个普通的姑娘,这难道就不是成就吗?

蔡朝阳在序言中写了跟菜虫的朗读故事,以及他与《为爱朗读》的关系。在他看来,朗读并不是为了成就一个不世出的天才,仅仅是我们的生活本身而已;一个普普通通的童年,是我们可以给孩子的最大祝福。

《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

[美]爱丽丝·奥兹玛 著

郭娜 译

乐府文化·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故事就是照亮这世界的光

文|蔡朝阳

开始

我跟虫妈开始给孩子读书,是在2006年。理由很简单,可能只是始于虫妈的一个浪漫想象。她认为,冬夜,在昏黄的灯光下,为孩子读书,就是一个母亲所能想象的最浪漫的事。

于是,就这样开始了。我们当时谁也不知道,这个习惯会保持14年之久,成为我们家里亲子共处最重要的仪式之一。

这个故事我在人前人后讲过多遍。也有人不很相信,也有人都会流露出敬佩的神色。不管什么态度,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就是问:14年,你们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其实这很简单,因为这件事就是你的生活方式之一,就像吃喝拉撒一样日常,根本用不着“坚持”这样的“大词”来形容。

此外,我当时的工作是中学教师,这是一个作息时间非常规律的工作,我不太用加夜班,也不太用出差,也不太用外出应酬。而妈妈呢,她的工作性质也很简单,同时也是一个很宅的妈妈,我们俩完全有时间每晚给孩子读书。

这成了一个生活习惯。每晚睡前,菜虫都会从他自己的小书架里,拖一本书出来,交给爸爸或者妈妈,让我们读给他听。还得看他心情,他会指定我们其中的一个朗读。我的写作时间往往在晚上,每次都是给他读完书,等他睡着了,才去自己的书房。

那么,这样的朗读有什么作用或者价值呢?其实我也说不好。如果将来菜虫长大了,成为一个有理性的人,能够回顾自己成长经历了,那么,由他自己来写一篇文章,甚至像爱丽丝那样写一本书,可能就是好的。当然也要看他兴趣所在。但现在,只能暂时由我来讲一些细节。但我也还是认为,朗读是会带来奇迹的。

大概菜虫16-17个月的时候,他已经会走路,也会说话了。有一天,大概就在六月份,已经入夏,需要每天洗澡。我跟他妈妈给他洗完澡,放在床上,就去整理浴室,把澡盆子洗干净什么的。突然就听见菜虫在那边念念有词,我一听,赶忙从浴室出来,发现菜虫拿着一本绘本,在那里一边翻一边读,就像他认识字一样。尤其是,最有趣的一点在于,他读绘本的语气,跟我念给他听的语气,一模一样。原来,这个绘本,是这段时间菜虫最喜欢的,他一再要求我读给他听,听了一遍又一遍,把故事全部记住了。现在,他顺手拿起了这个绘本,就照猫画虎,把内容全部背了出来,一字不差。当时我都惊呆了。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阅读的力量。

我们每晚给孩子睡前朗读,这成为一种仪式,但我们并不带他认字。小一点的时候,放在自己怀里,长大一点,菜虫就在自己小床上,而我们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虽然读了很多书,但菜虫并没有刻意识字。我也曾说过,他去念小学,只认识一个字:中。这或许有所夸张,但基本上是实情。菜虫的小学老师上了几天课之后,就跟我说,你们家菜虫啊,真的很有意思,字不认识几个的,但是词汇量很大。我想,这大概就是每天坚持朗读的孩子的特质吧。

陪伴

我喜欢《为爱朗读》这本书,很大程度是因为,这本书写的陪伴成长的事,就是我们一家做的事。这里我也想要回答一些中国家长的疑问。他们在得知这个故事的时候,包括在听我分享与菜虫的共读故事时,总会有一个偌大的疑问。为什么要念给孩子听?孩子自己读不好吗?尤其是他自己已经识字了。

对,孩子独立阅读当然也很需要。但朗读自有其不可替代的妙处。这是全身心投入的亲子相处。这个时间里,你的全部身心都是属于孩子的。别的时候,你会三心二意,会有效陪伴不够。但在朗读时,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孩子。这让孩子知道,他被看到了,他会喜悦,从而给孩子带去极大的安全感。朗读,是陪伴的一种。

还是转述一个日本学者松居直讲的故事吧。也有人问松居直,说,亲子共读有什么好处,还不如听收音机里的故事呢。松居直说,这个问题不妨问问孩子本人。一个孩子说:收音机会像妈妈一样伸出手臂拥抱我吗?

所以为什么朗读很重要,这就在于,你通过朗读,创造了一个排他的,全然独属于你俩的独特时间段。并通过这样的朗读时间,你用你自己,以及朗读的作品,塑造了这个孩子。就像爸爸吉姆·布罗齐纳说的那样:你的时间和心无旁骛的关注,是送给孩子的最好礼物。

这是每晚睡前朗读最重要的一个收获。直到现在,我们与菜虫都有较为良好的沟通。尽管,朗读已经停了,菜虫也去了外地求学。朗读停下来,至今不过两年,却像过了漫长的时间段。而朗读的日子,尽管长达14个年头,却像寸土寸金那么珍贵。

价值

关于《为爱朗读》一书,还经常有人问这个问题。这个“为爱朗读”的连胜计划,持续了3218天,风雨无阻,一日不曾停息。那么,有什么现实的价值呢?其实,这个疑问也是针对我的。你们每天给菜虫读书,到底收获了什么?

我想,我们可以从另外的层面来解答这个问题。

按说,爱丽丝·奥兹玛的童年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幸福。从书里爱丽丝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大概。比如,爱丽丝生活在离异家庭,她妈妈在她9岁那年的感恩节,当着爱丽丝的面,离家出走了,再也没回来;再比如,爱丽丝的爸爸妈妈一直不擅理财,是以父母两人虽都有工作,但是经常捉襟见肘,他们连吃一顿麦当劳都觉得奢侈……总之,在很多人看来,爱丽丝出生在一个不那么完美的家庭。可是呢,用本书的策划人涂涂说的那句话:通过为爱朗读,爱丽丝终于长成了一个普通的姑娘。这里,这个“普通”,真的是一个特别高的赞誉。

这句话什么意思?就是说,我们这些父母既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完美的,在孩子的童年时代,我们不可能不带给孩子这样那样的伤痕。绝大多数是无意的,有些甚至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是如何造成的,但影响不可挽回。就像爱丽丝成长的家庭,也一样带给她各种伤痕。

但是,爱丽丝成了一个普通的姑娘。这个普通又是什么意思呢。一方面,爱丽丝没有大红大紫,没有大发其财,没有发生那种因为读了好多书,成为绝世天才那种神话。另一方面,也没有因为童年的阴影,而影响到她成人和继续成长。

尤其是爱丽丝的童年,总是有家境贫寒、父母离异这样的事实横亘在我们读者面前。她连一条毕业舞会的裙子都买不起。按道理一个女孩子的毕业舞会,这件礼服总要妈妈来安排的,她同学家同样家境贫寒,妈妈却会不惜一切,斥巨资给女儿买一条价值500美元的裙子。而爱丽丝呢,妈妈不管,爸爸不懂,只好自己奔波。幸好因为一个好心的店员推荐,才买到了一件价值15美元的、有点破损的礼服。

在一个中国读者看来,贫穷、单亲、无法克服的恐惧、不被重视……这些都是非常负面的因素。可是呢,即便有各种匮乏,唯一不匮乏的,就是爱。以及所有全部——用朗读堆积起来的精神维度。

然而,我看到的更重要的一点是什么,是这个爱丽丝,她特别热爱生活,性格开朗阳光。爱丽丝拥有两种难能可贵的能力:一种是爱的能力;另一种是获得幸福的能力。她拥有一种超越平常的获得幸福的能力。

这也是我从《为爱朗读》里得到的重要启示,可以来回答之前他人提出的问题。

要问读书有什么用?

因为读书,爱丽丝和爸爸都在不断地重新自我成长,读书给了他们无与伦比的精神养料。读书塑造了爱丽丝的全部完整的心灵世界,从而使得这个女孩子,不匮乏于爱,也不匮乏于去爱,并能从日常的生活中,去勇敢追求并享受幸福——这个回复,够不够?

我的朋友李峥嵘老师给《为爱朗读》写过一篇书评,里面说了一句格言:“万物皆有裂缝,那是光透过来的地方,故事就是照亮这世界的光。”

为爱朗读,就是这道光芒。

(本文节选自《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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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动人的故事(这里有动人的故事)


内容更新时间(UpDate): 2023年03月1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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