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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人的故事(士有百行的故事)

2023-03-03 00:48:01 技术常识4 终生受用

【温馨提示】本文共有10543个字,预计阅读完需要27分钟,请仔细阅读哦!


看了郑州地铁里的这一幕,我终于明白吴亦凡“塌房”的真正原因,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精读君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士有百行的故事1

今天是精读君陪伴你终身成长的第2842天

01

这几天打开新闻,全是河南灾情的报道,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灾害牵动着全国网友的心。

然而,暴雨无情人有情,灾难中所发生的一幕幕,总有让人不经意破防的瞬间。

无论是地铁、公交车,还是马路上,商场地下室,危难关头,都有人伸出援手,将生死未卜的受困者拯救于水火。

在这些令人动容的故事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个还在试用期的医生于逸飞。

7月20日下午5点,于逸飞下班后坐上回家的地铁,但突如其来的洪水让地铁没开出多远就抛锚了。

地铁工作人员向第一节车厢飞奔,把靠近车头的门手动打开,开始疏散人群。

第一批从地铁里跑出来的乘客沿着应急疏散通道,往地铁站的方向跑,基本都得救了。

而后出来的乘客因为水位越来越高,逐渐被困在了水里。

于逸飞很幸运,是第一批从车里跑出来的人。

跑出地铁站后,原本应该趁着灾情还不严重时抓紧时间回家的他,却在听到有人呼救后,毅然返回到地铁站负二层,从水里拉出几个大人和小孩。

这时,地铁工作人员拿来医疗箱,于逸飞立马从里面找出绷带,替那些受伤的人包扎。

后来,他干脆穿上了医院当天发的新白大褂,给那些有需要的人发出施救的信号。

周围有人看见他穿着白大褂,激动地流下了眼泪:“有医生在!”

水势越来越大,从水里救上来的人情况越来越不好。于逸飞开始跪在地上为他们做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

他一边救治,一边告诉旁边的年轻人动作要领,为他们做示范,争取救治更多的人。

等到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于逸飞已经指导着大家救助了十几个人,急救人员到了以后,他又和急救人员一起救治伤者。

从下午六点到晚上十二点,整整六个小时,他都一直跪在冰冷的地板上救人。

最后,他的膝盖跪烂了,脚上的鞋也跑掉了,白大褂上沾满了血和泥。

第二天,他的胳膊疼得抬不起来,膝盖也烂成了一片。

回想起地铁里的情形,于逸飞表示,后怕的同时也觉得值得。

据说,于逸飞是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硕士毕业,学的是骨科脊柱专业。今年3月拿到毕业证之后找工作,通过了郑州人民医院的面试、笔试,进入了试用期。

这一天,是他试用期开始的第一天。

而因为在地铁站勇救受难群众的优秀表现,他被郑州人民医院免试用期直接录用了。

02

第一天上班,第二天就转正,仅仅是为了表彰和鼓励吗?

当然不是。

院方很清楚,医术是学来的,医德却是天生的。

为人之道,以德为上。行医亦然。

有了医德,医生才有了立身的根本。

于逸飞正是怀揣着这样的德行,才会义无反顾地在危难时刻亮明身份,忘我救人。

《魏氏春秋》里说:“士有百行,以德为先。”

德行,才真正决定了一个人能走多远。

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必须具备与之相匹配的品德,否则被人捧得再高,也有跌落神坛的一天。

最近突然“塌房”的吴亦凡,就是一个例子。

前几天,随着都美竹的不断放料,一夜之间,韩束、云听、立白、康师傅冰红茶等超过7个品牌方宣布和吴亦凡解约,不排除还会有更多的品牌跟上。

这位虽然大家不知道他演了啥、唱了啥,却坐拥5000多万粉丝的顶流,突然就这样“塌房”了。

而前不久北京警方的一则通报,也基本上坐实了都美竹微博中对吴亦凡的指控。虽然事情并未完全解决,但显然严重性更进了一步。

有人说,流量明星身上最有价值的,不过是一个“势”字。

得势的时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一旦失势,所谓的资本,跑得比猴子还快。

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究其根本,决定一个人最终高度的,还是“德行”二字。

为什么有人红了40年,依然备受追捧,而有人出道仅9年,就在一夜之间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因为德行的根基不稳,风一吹,兵败便如山倒。

吴亦凡缺的,正是所谓的德行。

从微博上众多年轻女性曝出和吴亦凡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他的搭讪套路,基本上都是由经纪人利用自己的明星效应,以各种与自己同台工作机会为由,诱导粉丝深夜“试镜”。

而真正有“德行”的艺人,利用自己的明星效应,为的是帮助社会上有需要的人。

前段时间,刘德华主演的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的儿子被找到,刘德华得知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专门录了一段视频祝福他们一家团圆。

而我也是最近才知道,这部电影,刘德华是零片酬出演,只为声援失去孩子的父母。

年轻人的榜样,应该是像刘德华这样德艺双馨、为民请命的人,只有这样的人,也才有资格称之为明星。

明星不应该是一种特权,而是一种责任。

03

河南的灾害,仍在继续。

全国各地纷纷驰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就在这个时候,一家中国企业,突然火了。

鸿星尔克向河南捐助5000万物资的消息,一下子被顶到了热搜上。

5000万这个数字,如果是出现在一些有名气的大企业身上,或许并不足以令人震惊。

可这个数字放在鸿星尔克身上,网友的反应就说明了一切:

“感觉你都要倒闭了还捐了这么多。”

“天呐,这个牌子还在?”

“宝你好糊,我都替你着急,买点营销吧,一点点就好,好怕你倒闭。”

这些年,鸿星尔克的营收的确不太乐观。

有网友查阅了鸿星尔克美股第一季度的报表,其中净利润显示-6000多万。

2020年财报更是显示,鸿星尔克不仅亏了2.2亿,还要负责员工薪资和财务流动。

而作为同类型运动品牌的李宁和安踏,2020年年报税后净利润分别在17亿和56亿左右。

差距非常明显。

但尽管如此,鸿星尔克还是捐了和安踏一样的5000万。

并且没有营销方案,没有预定热搜,只因创业初期遭遇过洪水,感同身受,于是掏出大部分家当,为是就是帮一帮自己的同胞。

若不是被一些网友看到,大家齐心协力帮忙宣传,或许至今它仍是世人印象中的“过世品牌”。

其实,鸿星尔克低调的善举远不止这些。

早在2008年,鸿星尔克就为地震灾区人民捐赠了600万。

每一年,它都默默关注着残疾人和贫困地区的人们,并累计捐了1个亿的物资,2个亿的资金。

去年疫情刚爆发时,鸿星尔克第一时间准备了1000万物资,支援武汉;

没过多久又捐赠了第二批,还紧急开辟了口罩生产线。

然而,这几条微博的转发加起来还不到50个……

有人发现,捐了那么多钱的鸿星尔克,直播间现场连个空调都没有,用的还是电风扇,官博甚至连会员都没舍得开……

最后,网友们心疼得直接给它开了百年会员。

热心又热血的网友,甚至集体冲去鸿星尔克直播间来了一波“野性消费”:

最后的结果就是:鸿星尔克7月23日单日销量增长了超52倍。

鸿星尔克大概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简单”的善举,怎能引发如此大的蝴蝶效应。

因为德行,才是一个人,乃至一个企业最硬的底牌。

品德可以弥补能力的欠缺,能力却弥补不了品德的丧失。

《左传》有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

此谓人生成功三部曲,也是人生的三个最高标准。

“立德”意味着一个人要修炼自己的道德品行,在“三立”中排在首位。

可见,一个人最好的资本,不是拥有多少流量、立了多大的功勋、做了多深的学问,而是拥有良好的德行。

靠运气只能风光一时,靠德行才能顺遂一生。

士有百行的故事2

前言

有句俗话说:女子无才便是德,男权社会里评价女子以德不以才。因此历史上的才女凤毛麟角,今天说的诗人叫做李冶,她与薛涛、鱼玄机、刘采春一起,被人称为"唐代四大女诗人"。

在元朝辛文房的《唐才子传》中,关于她的笔墨比一般的诗人要多不少,我们先看看这位奇女子的生平。

一、《唐才子传》中的奇女子

1、童言无忌

季兰,名冶,以字行,峡中人,女道士也。美姿容,神情萧散。专心翰墨,善弹琴,尤工格律。当时才子颇夸纤丽,殊少荒艳之态。始年六岁时,作《蔷薇诗》云:"经时不架却,心绪乱纵横。"其父见曰:"此女聪黠非常,恐为失行妇人。"《唐才子传》

说李冶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说李季兰的话,估计似曾相识的人就多了。这就是“以字行”的意思。

据说李季兰六岁时作《蔷薇诗》云:"经时不架却,心绪乱纵横。"他的父亲听了以后,颇为难过,认为自己的这个女儿将来恐怕不会遵守妇人的言行。

2、交游名士

后以交游文士,微泄风声,皆出乎轻薄之口。夫士有百行,女唯四德。季兰则不然,形气既雄,诗意亦荡。自鲍昭以下,罕有其伦。时往来剡中,与山人陆羽、上人皎然意甚相得。皎然尝有诗云:"天女来相试,将花欲染衣。禅心竟不起,还捧旧花归。"其谑浪至此。《唐才子传》

李季兰十几岁岁就被父母送到玉真观出家女道士, 清朝学者章学诚分析在《文史通义·妇学》中分析说:“女冠坊妓,多文因酬接之繁”。 唐朝的女道士被章学诚和坊间的艺伎相提并论,说他们因为应酬多,所以作品就比普通妇女多一些。

李季兰经常交往的有不少名人,如:茶圣陆羽、诗僧皎然、刘长卿、朱放、韩揆、阎伯钧、萧叔子等人,相互之间都有诗作酬唱。其中皎然有一首诗写到:

天女来相试,将花欲染衣。禅心竟不起,还捧旧花归。

辛文房评价他们之间“谑浪至此”。南宋胡仔的《苕溪渔隐词话》中关于这个故事有一句有趣的评价:

《复斋漫录》云:“唐僧皎然《答李季兰诗》: ‘天女来相试,将花欲染衣,禅心竟不起,还捧旧花归。’乃悟参寥《答妓诗》‘禅心己作沾泥絮,肯逐东风上下狂’之意。

读过皎然《答李季兰诗》,就明白苏轼好友参寥子《答妓诗》的出处了。从诗中看,两位似乎都是坚守清规戒律的好和尚。

3、情色对答

又尝会诸贤于乌程开元寺,知河间刘长卿有阴重之疾,诮曰:"山气日夕佳。"刘应声曰:"众鸟欣有托。"举坐大笑,论者两美之。《唐才子传》

这一段说的是刘长卿有疝气之病,在乌程(今湖州)开元寺雅集之时,两个人开起了玩笑。一个女道士跑到寺庙中本不妥,和众多男性诗人聚会又不妥,还相互说起了不雅之词更是不妥,可见李季兰父亲的担心是有道理的。

女道士李季兰问:山气(疝气)日夕佳?你的疝气好点了没有呀?这里借用了陶渊明的诗句。刘长卿饱读诗书,当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用陶渊明的诗句回答:“众鸟欣有託。” 于是哄堂大笑。

《唐诗纪事》卷七八记载:"刘长卿谓季兰为女中诗豪。"可见这两个人关系不浅,惺惺相惜。

4、晚年悲惨结局

天宝间,玄宗闻其诗才,诏赴阙,留宫中月余,优赐甚厚,遣归故山。评者谓上比班姬则不足,下比韩英则有余,不以迟暮,亦一俊媪。有集,今传于世。《唐才子传》

李冶曾经被召入宫,但是时间应该是在唐德宗年间。她为此写有七律一首《恩命追入留别广陵故人》:

无才多病分龙钟,不料虚名达九重。仰愧弹冠上华发,多惭拂镜理衰容。

驰心北阙随芳草,极目南山望旧峰。桂树不能留野客,沙鸥出浦谩相逢。

她赴京入宫时已进入暮年,于是离开花都广陵去了长安。

5、时人评价

《唐才子传》说“评者谓上比班姬则不足,下比韩英则有余”,这个评价来自于唐朝高仲武:

士有百行,女惟四德。季兰则不然,形气既雌,诗意亦荡。自鲍照以下,罕有其伦。如“远水浮仙棹,寒星伴使车”,盖五言之佳境也。上仿班姬则不足,下比韩英则有馀。不以迟暮,亦一俊妪。《中兴间气集》

班姬指西汉 的班婕妤(约公元前48年-2年后)他是班彪的姑母,也是班固、班超、班昭的祖姑。韩英指南北朝的韩兰英 ,宋孝武帝时献《中兴赋》,齐武帝时为博士,宫中以其年老多识,呼为"韩公"。

《中兴间气集》选录了肃宗至德初(756)到代宗大历末(779)20多年间作家作品,包括26个诗人的130多首作品。李季兰能够和钱起、韩翃、郎士元等人比肩而立,可见其诗名之盛。

二、李季兰代表作《寄校书七兄》

《中兴间气集》中提到的“远水浮仙棹,寒星伴使车”,出自于李季兰的代表作《寄校书七兄》:

无事乌程县,蹉跎岁月馀。不知芸阁吏,寂寞竟何如。

远水浮仙棹,寒星伴使车。因过大雷岸,莫忘八行书。

这首诗前四句,是两个十字句,相当于两个长句拆分成了四句。第二联并没有对仗,第一联如果算是宽对的话,这首诗可以看作偷春体。

1、无事乌程县,蹉跎岁月馀

我在乌程县蹉跎岁月,百无聊赖。起句便如家常口语,没有古诗常见的套路,不写景、不点题、无比兴。但是马上把读者带入其境,勾引起读者的想象,这背后有什么故事吗?

2、不知芸阁吏,寂寞竟何如

不知道七兄是不是也寂寞无聊呢?这10个字推己及人,不说自己寂寞,却问七兄(芸阁吏)是否寂寞。

3、远水浮仙棹,寒星伴使车

这是李季兰最有名的警句。句中暗藏两个典故,浮仙棹是汉代博望侯张骞的故事,张华《博物志》云:汉武帝令张骞穷河源,乘槎经月遇织女、牛郎之故事。

使车,见于《左传》,寒星伴使车,用”星使“典故,出自《后汉书·方术列传·李郃传》:“郃指星示云,有二使星向益州分野,故知之耳。"

4、因过大雷岸,莫忘八行书

大雷岸用南北朝诗人鲍照与妹妹鲍令晖的典故,鲍照因公远行,路上写给妹妹《登大雷岸与妹书》,讲述路上的物情所见。这两句的意思是,七兄您怎么不给我信心呢?

另外用兄妹之典表示与七兄的关系,这位芸阁吏到底是李季兰的哥哥还是一位情人,似乎很难分辨。芸阁吏是政府藏书馆的校书郎,看来七兄在乌程县居住过一段时间,此时正在奔赴前程的旅途之中。

注:过,平声,因过大雷岸,平平仄平仄。八行书,信笺每页八行,代称书信。

三、与诗人相酬之作

1、茶圣陆羽

李季兰有一首《湖上卧病喜陆鸿渐至》,陆鸿渐即茶圣陆羽,这一天李季兰病了,陆羽来探望,李季兰作此诗酬谢。

昔去繁霜月,今来苦雾时。相逢仍卧病,欲语泪先垂。

强劝陶家酒,还吟谢客诗。偶然成一醉,此外更何之。

虽然卧病,似乎不耽误一起饮酒赋诗,看来女道士的生活的确是自由开放。

2、名士朱放

朱放约唐代宗大历中前后在世。李季兰与在剡中隐居朱放结识后,时常品茗清谈、游山玩水。大历中,朱放辟为江西节度参谋。临别时,朱放写下一首《别李季兰》相赠 :

古岸新花开一枝,岸傍花下有分离。莫将罗袖拂花落,便是行人肠断时。

李季兰也写了《寄朱放》:

望水试登山,山高湖又阔。想思无晓夕,想望经年月。

郁郁山木荣,绵绵野花发。别后无限情,相逢一时说。

这是一首五言古风,押入声韵。从诗中来看,男女之间说不清的关系。

3、阎伯钧

李季兰作品中有一个人物似乎是她真正的情人,他传下来的十六首诗中有三首写给了这位阎伯钧《送阎伯钧往江州》:

相看指杨柳,别恨转依依。万里江西水,孤舟何处归。

湓城潮不到,夏口信应稀。唯有衡阳雁,年年来去飞。

《送阎二十六赴剡县》:

流水阊门外,孤舟日复西。离情遍芳草,无处不萋萋。

妾梦经吴苑,君行到剡溪。归来重相访,莫学阮郎迷。

《得阎伯钧书》:

情来对镜懒梳头,暮雨萧萧庭树秋。莫怪阑干垂玉箸,只缘惆怅对银钩。

4、崔侍郎

这首《道意寄崔侍郎》没有其他诗中的暧昧关系:

莫漫恋浮名,应须薄宦情。百年齐旦暮,前事尽虚盈。

愁鬓行看白,童颜学未成。无过天竺国,依止古先生。

这位崔侍郎不知何许人也,从诗中看似乎年龄已经不小了。这首诗读起来与其他柔媚之作不同,像一个男子的作品,

李季兰传下来的诗中,并没有刘长卿、皎然等人的信息。皎然还写过一首给李季兰,不知道刘长卿是否与李季兰有过酬唱,或许都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了。

结束语

说起李季兰的作品,可能最为流传的不是上面几首,而是这首六言绝句《八至》: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建中四年(783年),泾原兵变,唐德宗逃出了长安。朱泚被拥立为帝后,诛灭留在长安的宗室。第二年唐军收复长安,据说李季兰曾上诗朱泚(cǐ),因此被唐德宗下令乱棒扑杀。

结束时,依照惯例用李冶《恩命追入留别广陵故人》原韵作一首七律,《读李季兰诗有感》:

垂老欣闻长乐钟,未防离乱恨千重,女冠应识华亭鹤,北阙谁怜姑射容。

诗侣游魂云外散,黄泉碧落梦间逢。浮名莫羡虚前席,何似流觞归旧峰。

@老街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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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有百行的故事3

借,还是不借,是个难以选择的问题,想起来就让人头疼。而关于“借书”为啥能引发那么多的争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借书人的种种“恶行”。

说起那些借书的人,有些人读得慢些;有些人的确借去读的,有些人却压根不翻;有些人借去则是既不读,也不想读,只是想通过借书这个行为,让你觉得他们很睿智罢了。这里我必须为那些问我借钱的朋友说句公道话,他们身上就从来不会展现这种任性无常、荒唐可笑的错乱感。只要他们把钱借去,那一定是物尽其用的。([英]威廉·罗伯茨《伦敦猎书客》)

从借书手抄的书生,到慷慨实践“共书”精神的藏书家,古今中外关于“借书”的故事,背后也总蕴藏着当时的人们对书籍、阅读的不同态度。今天的文章爬梳了许多关于“借书”的历史趣闻,透过这些旧日的读书轶事,作者也在观察着当下阅读的变化。

撰文|王宏超

借还是不借,

这是个问题

有客人参观藏书家的书房,问道:“您可愿意出借藏书?”“绝不,只有傻瓜才会借书给别人。”他扬手指了指偌大的藏书室,补充说:

这里头所有的书,全是从一群傻瓜那儿借来的。

([美]汤姆·拉伯著,陈建铭译:《嗜书瘾君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76页)

被人借书,对藏书家来说向来都是个要命的问题。道德家有言在先:“不为人所忠实地归还的东西,无如书籍。”(高明:《爱书·借书和偷书》,《中国文艺》,1937年第1卷第2期)借,还是不借,如同生存与毁灭,想起来就让人头疼。

古人得书不易,书价也非一般寒门士子所能承担,所以借书而读是常事。为了能在归还后还能有翻阅之便,穷书生们得书后往往是边读边抄,欧阳修幼时家贫无资,“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抄录,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明代宋濂在《送东阳马生序》中忆苦思甜,遥想自己少时“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真是励志的好故事。

寒门士子借书而读,终而成才,史书中此类例子不胜枚举。成名后他们有时也会记得借书的情谊,力尽所能再助益他人。后蜀名臣毋昭裔早年借书遭遇白眼,发达后立志刻板印书,惠及一时学子并两蜀文风:

蜀相毋公,蒲津人,先为布衣,尝从人借《文选》、《初学记》,多有难色。公叹曰:“恨余贫不能力致,他日稍达,愿刻板印之,庶及天下学者。”后公果显于蜀,乃曰:“今可以酬宿愿矣。”因命工日夜雕板,印成二书,复雕九经、诸史。两蜀文字由此大兴。(叶德辉《书林清话》卷一)

明清出版业发达,书价虽有所下降,但要遍读典籍,靠自己购置也非易事。坐拥书城,尽兴饱读,想必是每个读书人的梦想。黄侃先生学问好,嗜书如命,“有余财,必以购书”(章太炎语),但所需之书亦不能全靠购得,借书在所难免,他曾感叹:“十载才收三万卷,何年方免借书痴。”此“何年”之叹,恐怕要一直叹下去,生命和钱财都有尽,而书海却无穷。

钱钟英:《向友借书启》,《桃坞》,1927年第10卷第1期。

借书者还有一种心理,“书非借不能读也”,此说出自袁枚,他透析此类人的心理,颇为微妙:

非夫人之物而强假焉,必虑人逼取,而惴惴焉摩玩之不已,曰:“今日存,明日去,吾不得而见之矣。”若业为吾所有,必高束焉,庋藏焉,曰“姑俟异日观”云尔。(袁枚《黄生借书说》)

《张生借书》,《启蒙画报》,1903年第2期。

用借书督促看书,坊间流传最广的例子是钱锺书先生,据说钱先生并无多少藏书,看书都是去借。这一说法看似有理,细想无理,深思一下简直就是胡说。看书主要靠内在的兴趣驱动,定时还书的督促大半是没用的。钱锺书先生定是无须通过还书的紧迫感来督促读书。而且,匆匆阅读,囫囵吞枣,效果可想而知,梁鼎芬的《丰湖藏书四约》就明言:

凡借书不得过三种(种数过多,难于查检,且贪多则不实,好博则不专,非读书有得之道)。

藏书人的“抠门”

借书其实还附带有许多社交的功能。借书在过去也常是老友之间串门的由头。令狐揆卜筑涢溪之南,雪夜跨马去老友张君房家里借书,“一童子携琴囊书簏随之,因得句曰:‘借书离近郭,冒雪渡寒溪’。林逸绘以为图,可称韵事。”(严羽《柳亭诗话》)颇有点像王子猷雪夜访戴安道的意味,令人羡慕。

男女交往之初,也常靠着借书这个手段打破僵局,《围城》中颇懂恋爱经的赵辛楣就说:

女人不肯花钱买书,大家都知道的。男人肯买糖、衣料、化妆品,送给女人,而对于书只肯借给她,不买了送给她,女人也不要他送。这是什么道理?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一借书,问题就大了。

现在男女间搭讪的手段很多,但我总觉得借书才是最妙的一种。

古人之间借书,除去交情,有时还实物答谢,所谓“借书一瓻,还书一瓻”。瓻为盛酒器,即是说借书时送瓶酒,还书时再送瓶酒。何蘧说:“古人借书,先以酒礼通殷勤,借书还书皆用之耳。”(《春渚纪闻》卷二)那时估计书价还高于酒价,不似今朝书不值钱,酒却成了硬通货。盛酒器也称为“鸱夷”,有时瓻鸱互用,“愿公借我藏书目,时送一鸱开锁鱼”(《野客丛书》卷十)。酒到了才开书橱。当然,关系好了,酒也可以免去,黄山谷就有诗云:“不持两鸱酒,肯假一车书”。但这层关系又是要一起喝掉多少瓻的酒才换得来?

后来大概借书者的职业道德有所下滑,借书出去,不但无酒可喝,还经常担心书回不来,徒增许多烦恼。所以“瓻”就被藏书家改成了“痴”,李济翁所谓“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颠公《借书还书》,《文艺杂志》,1914年第6期)。再往后,“痴”又滑落成了“嗤”,借书与人,是要被嗤笑的,有谚曰:“有书借人为嗤,借人书送还为嗤。”( 颠公《借书还书》)照此下去,“嗤”岂不是要再变为“耻”了吗?

因为惜乎好书,加上害怕借而不还,藏书家大多都不愿借书出去。一旦好书到手,便高束秘藏,不轻易示人,“以独得为可矜,以公诸世为失策也。故入常人手犹有传观之望,一归藏书家,无不绨锦为衣,旃檀作室,扃钥以为常,有问焉则答无,有举世曾不得寓目,虽使人致疑于散佚,不足怪矣。”(清曹溶《流通古书约》)藏书家们会在深夜开动钥匙,偷偷把书搬出来,剥去层层包裹,摩挲抚惜,这情景如同贪官们半夜失眠起来数那些花不出去的钞票一般。书一旦进入藏书家之手,便失去了广被利用的价值。

但藏书家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出借之后,除了害怕不还,其他风险简直也是无处不在。就如曹溶所言:“书既出门,舟车道路,摇摇莫定,或僮仆狼藉,或水火告灾,时出意料之外。不借未可尽非。”(曹溶《流通古书约》)

为了不让友朋及外人知晓自己的藏书,各路藏书家都绞尽脑汁。那些吝啬的高手,非但秘不示人,更彻底的做法是连自己的藏书目录亦不入。据说钱牧斋先生的绛云楼,聚书甚富,世间孤本极多,但《绛云楼书目》中“所载宋元本,皆是中乘,绝佳之品,则并书目亦不存。”此真达致“藏”书之化境矣。但后来绛云楼失火,秘籍葬身火海,后人却不知其名,只有钱牧斋拿出在读的几部书免遭厄运。后人为他惋惜,要是他愿意借书出去,或许还能多留下几本,“可见书有因借而保存者,不借反而损毁者”。(走火:《汝南漫谈·借书》,《东方日报》,1942年8月18日)

书之存在价值即是让人阅读,书不外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不借不如不藏”(梁鼎芬《丰湖藏书四约》),藏书何用?

我不借人,人亦决不借我,封己守株,纵累岁月,无所增益,收藏者何取焉?(曹溶《流通古书约》)

藏书家的抠门,有时候让人实在没有办法。急于看书的人有时也会使用非常规手段。归有光向一位名叫魏八的藏书家借阅《东坡易传》不得,遂向自己学生王子敬写信抱怨,大骂“此君殊俗恶”,大概这位学生做了官,有权势,归有光希望学生代为借书,所以魏八“畏公作科道,不敢秘也”。归有光文章做得好,但在书瘾支配下仗势借书,确实也不太地道,“有书癖者有时巧取豪夺均有所不惜,惟微悖于义。”(颠公:《挟科道势力借书》,《文艺杂志》,1914年第3期)

藏书家的吝啬有时竟会引来借书人的报复。志人小说《泽山杂记》中记载了一位叫景清的读书人,就捉弄了一番那位不愿借书给自己的小气同学:

倜傥尚大节,领乡荐,游国学。时同舍生有秘书,清求而不与。固请,约明旦即还书。生旦往索。曰:“吾不知何书,亦未假书于汝。”生忿,讼于祭酒。清即持所假书,往见,曰:“此清灯窗所业书。”即诵辄卷。祭酒问生,生不能诵一词。祭酒叱生退。清出,即以书还生,曰:“吾以子珍秘太甚,特此相戏耳。”

这招既准又狠,打中了藏书家的七寸。藏书家们的痴情都花在了收藏上,哪还有闲情去阅读呢。

“共书”主义精神

当然,也有喜欢主动借书出去的人。最慷慨的藏书家莫如法国的若望·格罗利叶(1479-1565),此君曾任法国财政部长,藏书丰富且精美,所藏图书都经过他亲自装帧设计。他视借书给人为无上喜悦,所藏书上都用金字印着:“若望·格罗利叶和他的朋友所有。”(高明《爱书·借书和偷书》)实在有着“共书”主义的精神。

但对多数的藏书者来说,一旦出借,大半还是要后悔的。民国时期有一枚压角章这么写:

借书本是功德事,借也如何,不也如何。借去还来,能值几何?谁不乐?借去不还直同窃,烦恼多!再来不借休怨我,我也无奈何!(《借书戒》,《导光》,1933年第1卷第7期)

不知背后牵涉到了多少悲伤的故事,写尽了藏书人的纠结和无奈!

所谓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宋濂借书来,马上抄录,“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颜之推还建议,借书后如发现书籍有所损坏,最好能加以修补:“借人典籍,皆须爱护,先有缺坏,就为补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颜氏家训》)这些言行真可入《借书者的职业伦理手册》,人手一册。

但尚未接受过职业伦理教育的人,只借他一次,基本就不敢再冒险了。有人更是说,较之盗书者,借书者更令人痛恨:“借书之人,有时反而比窃书之人更值得诅咒。因为前者还标榜了某种美德,而后者干脆完全不加掩饰。”([英]威廉·罗伯茨著,于睿寅译:《伦敦猎书客》,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年,第237页)就像人们宁愿喜欢直爽的混蛋而不喜欢虚伪的君子。偷书和借书其实也无实质区别,不过是手段不同而已,前者是主人不在场,后者主人多半是同意的。这是藏书者自己犯的错,又能怪谁呢?书收不回来,就只能大骂:“有书不借,谓之鄙吝;借书不还,谓之无耻。”(梁鼎芬《丰湖藏书四约》)

尽管藏书家大多不看书,但这只是藏书家才有的特权,借书者借到之后还是应该好好去看几眼。梁鼎芬就曾痛斥有些人,“不读不如不借”(《丰湖藏书四约》)。这些不读书的借书者,借回后把书搁置在自己的书架上,时间一久,反而觉得就是自己的书。英国藏书家查尔斯·兰姆就经常遇到这种事:

说起那些借书的人,有些人读得慢些;有些人的确借去读的,有些人却压根不翻;有些人借去则是既不读,也不想读,只是想通过借书这个行为,让你觉得他们很睿智罢了。这里我必须为那些问我借钱的朋友说句公道话,他们身上就从来不会展现这种任性无常、荒唐可笑的错乱感。只要他们把钱借去,那一定是物尽其用的。([英]威廉·罗伯茨《伦敦猎书客》,第244页)

(一)到图书馆去;(二)借最大的书

(三)扛书回家 ;(四)以补矮凳之“短”

《借书的目的》,《立报》,1936年3月18日。

藏书者不读书几近常态,情有可原,但借书者借而不读,就罪无可赦了。

转借也是借书之大忌。民国时期的《东方日报》曾刊有一篇文章,作者署名“走火”,看此笔名想必此人就不是一个藏书家。因为藏书历来怕火,在藏书者口中,“火”字历来都是禁忌。连大观园中的丫鬟都知道,起火时说“南院马棚里走了水”。“天一阁”之名就来自“天一生水”之说,以水来避火。话说这位走火先生,虽不是藏书人,但也算得上爱书之人,他向外国朋友借书,发现书后封面上粘着一短歌,他翻译如下:

君姓谢,我名夏,我有书,君可借;我购书,化天价,君取去,莫乱卸;

要读书,趁闲暇,完了事,速归架;第三者,最可怕,他人产,毋转借。(走火《汝南漫谈·借书》)

转借之后,主人对于书更是失去了索回的权利,“主人对于原借者有索还之权,而对于转借者无收回之理”。(走火《汝南漫谈·借书》)

《借书妙用》,《儿童良友》,1949年第2卷第25期。

不愿借书,除了怕有借无还,还怕借书者不加爱惜。别说撕损涂抹,就连书的折痕和污渍,都会让书的主人懊恼不已。司马温公爱书如命,对书的呵护历来被人称道,藏书数十年,“皆新若手未触者”,他并非藏而不读,纯粹是因为爱惜:

至于启卷,必先视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板,未尝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汗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拇面衬其沿,而覆以次指。捻面撚而挟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张。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叶德辉《书林清话》卷一)

塞缪尔·约翰逊博士,是一位把“所有的赞誉全冠在他头上都不嫌多”的文雅之士,但若说美玉微瑕之处,则是他对待书本时的邋遢表现。无论是自己的书,还是借来的书,都会到处乱扔,书房放眼所见尽是书,“本本蒙尘、紊乱不堪”,一时想到使用哪本,便从角落里抓起来,“用力捏着两本书互拍、互打,直到整个房间、整个人都覆满灰尘”。他最恶劣的习惯是折书页,“阅读一本诗集,每见好句子,便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做记号——把那一页对折。就那么见好就折,最后整本书的厚度几乎增加了一倍,再也合不起来了。”([美]汤姆·拉伯《嗜书瘾君子》,第174页)

魏源虽有经国济世之才,但借书的公德心却有些欠缺,“借友人书,则裁割其应抄者,以原书见还,日久始觉”,气得叶德辉大骂他“不独太伤雅道,抑亦心术不正之一端。”(叶德辉《藏书十约》)

当然,也有藏书家人人都愿意送书上门的借书者,比如柯勒律治。据说柯勒律治借书后,不但“会把书在预定日期还给你,并且上面还写满了注释,让原价翻了三倍。”([英]J.罗杰斯·里斯(J. Rogers Rees)著,陈琳译:《书蠹乐趣》,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20年,第66页)借书当借柯勒律治,但只可惜柯勒律治来不及把所有的书都写上批注。

借书的“戒律”

折损书的行为实在令人无法忍受,尤其是那尖尖的指甲,在书页上划拉,这会让每个藏书家都会抓狂。美国藏书家汤姆·拉伯(Tom Raabe)由此制定了“持书十戒”,应该打印出来分发给每一位借书者:

1.欲入此门各众当诚惶诚恐,切勿亵渎藏书圣地,必除鞋于入口处方得进入;

2.一切书写工具必须于入口自动缴出;

3.取拿书籍之前,汝当于入口陈设之玫瑰水盆洁净双手;

4.洁净双手之后,汝当着戴橡胶手套一副,亦于入口索取;

5.不可抓取书脊抽出书架。自然,该书必以双手捧之护之——一如对待明代瓷器;

6.不可直接朝书本呼气、吐息、打喷嚏、咳嗽、流口水,啐痰更在禁绝之列;

7.若于任何一本书的书角折页,甚至只是动念,将立遭逐退,径拖往车库以狗头铡伺候;

8.翻页时,须持用置于每张书桌两翼之专用翻页刀;

9.若以湿手沾染书页,立处绞刑,并当场执行;

10.若有翻折书背情事发生,须即刻禀报书房主人,肇事现行犯将遭折断背骨处置。

([美]汤姆·拉伯《嗜书瘾君子》,第172页)

也有中国版的“借书十戒”,其中有着一致的戒律,如都提到了万勿折书角,真是东海西海,心同理同:

勿之家撮起,勿折角,勿卷筒,勿作枕,勿近秽恶,勿黏皮骰,勿衍期不归,勿转借与人,勿汙墨水。(《借书戒》,《导光》,1933年第1卷第7期)

梁鼎芬的《丰湖藏书四约》专门提到:“每月以初二、十二、二十二这三日为限,借书者,是日清晨亲到书藏携取,用洁净布巾包好,徒手者不借。”借书也有了庄重的仪式感。古代的各级官府承担了一些出借书的义务,“刻书以便士人之购求,藏书以便学徒之借读。”(叶德辉《书林清话》卷八)宋元明国子监及各州军郡学,皆备有官书供士子借阅,而且还准许带出盗印。宋濂亦说,当时太学诸生“坐大厦之下而诵诗书,无奔走之劳矣”,“凡所宜有之书,皆集于此,不必若余之手录,假诸人而后见也”。官府出借图书时,对借阅者亦有道德提醒:“关借官书,常加爱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

对于可憎的毁坏图书的行为,惩罚是难免的,“污损卷面,罚令重订;破烂遗失,罚令赔偿,后不复借(董事、掌书生徒徇情不究者,赔偿斥退)。”(梁鼎芬《丰湖藏书四约》)不再出借是起码的,官府还会有相应的惩戒措施:“一月一点,毋致久假,或损坏去失,依理追偿,收匿者闻公议罚。”(叶德辉《书林清话》卷八)

《借书笑柄》,《点石斋画报》,1893年第350期。

为了应付借书不还者,藏书家也是费尽了心机。贴上藏书印记,盖上藏书图章,是提醒借书者及时还书的好方法。你只要翻开书,印记扑面而来,时刻提醒着那不是你的书。董桥说:“藏书印记是一种‘所有权’的标志,老以为贴上这印记,书就不会让人一借不还了。”(董桥:《谈谈谈书的书》,氏著:《小品》(卷二),北京:海豚出版社,2013年,第195-196页)岂不知,一些压根儿就不打算归还书的借书者会直接把印记撕掉。就像有人买了一个贵重的盒子藏宝物,上了一把牢靠的锁,其实把锁一起搬走也是十分方便的。

还有一种比较恶毒的方法是诅咒。有藏书家在书上写着:“有假不还遭神诛”(志雄:《闲话借书》,《古今》,1943年第16期),希望用此法来督促借书者还书。清代福州的租书铺面对借书不还和借后毁书的困扰,在书中印上特别警示:

本斋出赁抄本公案,言明一天一换,如半月不换,押账作本;一月不换,按天加钱。如有赁去将书哄孩,撕去书皮,撕去书编,撕纸使用,胡写、胡画、胡改字者,是男盗女娼,妓女之子,君子莫怪。(转自[美]周绍明著,何朝晖译:《书籍的社会史:中华帝国晚期的书籍与士人文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7页)

收取抵押物是早期图书馆常见的措施,牛津大学在十三世纪就这么做了,在一份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规章(1292年)中,对于图书有这样的规定:

学院的每一册书,不论已有的或今后得到的,在出借时都必须收取高价的抵押品,以促使借书人畏惧丢失图书。图书出借时必须签订契约,一份保存在公共书柜,另一份由借书人保管。学院的任何图书,不经全体研究员同意,不经价值高于图书的抵押,都不得携带出学院以外。([英]约翰·威利斯·克拉克著,杨传纬译:《照管图书:图书馆及其设备的发展》,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30页)

只是不知道如何换算等值的抵押物,不过深谙图书价值的学究们知道哪些书之间是等值的。1498年12月14日,牛津大学默顿学院的院长,想从学院图书馆借本书,就经历了重重手续:

同一天,一册《教令集》(Decreta,扉页有ter posita)从图书馆中取出,该书经全体研究员同意,在四位资深研究员出席的场合,借给了院长,使用期为一季。作为这本书的抵押品,院长把另一本书存入了图书馆:圣哲罗姆关于马太福音以及保罗书信的注释(扉页有sunt)——此书作为抵押品留在我们手中,但并不足够,因此,又存入了另一本书作为补充抵押:圣哲罗姆对以赛亚、耶利与以西结等书的注释。([英]约翰·威利斯·克拉克《照管图书:图书馆及其设备的发展》,第137-138页)

第二年,图书馆的档案清楚地记录了院长还书的手续,也顺利拿回了自己的书。

有位叫阿什比·斯特里的藏书家,在自己所收藏的每一本书里,都写上了价格,当有人借书时,他总会说:“是的,乐意效劳。我发现这本书的价格是2英镑17先令6便士——或者也可能是其他价格吧——你若接受这一数字就先给我这一笔钱,当这本书物归原主时,我也必将全额退款。”([英]威廉·罗伯茨著,于睿寅译:《伦敦猎书客》,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年,第239页)

近代有关国民性的讨论中,不少人就提到中国人缺乏契约精神,借书不还就是例证。有人分析中国人的借书心理说:“中国人一贯的观念,都承认借书不还,不能算是不道德的事情。把人家的书带走了,连书的所有主都不通知一声,也没有罪,甚至偷书在中国人看来,不但是情有可原,并且还有些人要加你‘风雅之士’的称赞呢。”(木榻:《奇怪的借书心理》,《正风》,1937年第3卷第12期)

大概后来中国人也开始重视契约精神了,民国《时报》上曾登载一张借书合同券,有位叫陈肇援的人向时报馆借书,先以某些抵押物换取借书券,签订合同后,可凭借书券随时借阅。只是陈肇援的抵押物有些特别:

(一)歪诗;(二)乏味之游戏文章;(三)引人瞌睡之滑稽谈;(四)非驴非马之笔记。(《借书券合同》,《时报》,1917年5月28日)

《借书券合同》。

借书者的“末路”

看到这里,我也想跃跃而试了,谁没有几抽屉这样的垃圾呢?

既然外借不可免,怎么来应付书房探访者那钓客般犀利搜寻的眼光呢?为书找一个替身确实也是个不错的办法。英国藏书家罗勃特·希巴说:“藏书家至少应当把同一本书备上三册。一册是为观赏用,一册是为自家用,一册是为借给朋友。”(高明《爱书·借书和偷书》)著名藏书家爱德华·纽顿的做法堪称范例:

每当有人贸然造访,他会从口袋掏出一把小钥匙,指着房间角落的橱柜:“诗集乃鄙人镇室之宝您是晓得的;瞧见那口橱子没?喏,钥匙交给您:敬请尽情欣赏我的珍藏,还请您多多担待。”接下来,不管访客如何整饬那些书,他都不为所动,因为橱柜里头的书全是花区区几毛钱从市场淘来的假货,特地用来充当善本的替死鬼,让真正的珍本免遭不测。([美]汤姆·拉伯《嗜书瘾君子》,第173页)

但这也仅限于常见之书,若是稀见之珍本,主人怕也是无能为力了。

让藏书家焦头烂额的借书问题,最终极的挑战其实是在死后。藏书家一生背负小气鬼的骂名,书不外借,尽管得罪人无数,但还算勉强保持了书的完整。但藏书之家多出败家之子,如何在身后让自己辛苦蒐集之书籍不至散失,这或是每个藏书家在暮年想起来都觉伤感的话题。有人想得开,在生前将书散尽,也有人想做垂死之挣扎,定下规矩,尤其强调书不能外借,定下规矩,以此来约束后代。这些规矩往往会与孝道联系在一起,唐人杜暹就告诫子孙:“清俸买来手自校,子孙读之知圣教,鬻及借人为不孝。”(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六)

浙江范氏天一阁,在范钦死后,“封闭甚严,凡各房锁錀,分房掌之,禁以书下各梯,非各房子孙齐至,不开錀。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罚不与祭三次。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橱者,罚不与祭一年。擅将书借出者,罚不与祭三年。因而典鬻者,永摈逐不与祭。”(阮元《天一阁书目纪》)叶盛有篇《书橱铭》:

读书勤,锁必牢;收必审,阁必高。子孙子,惟学教;借非其人,亦不孝。(志雄:《闲话借书》,《古今》,1943年第16期)

出借书即为不孝,恐怕是祖先们绑架后代最后的武器了,钱大昕就看不过去,说:“借为不孝,过矣。”(《十驾斋养新录》)

稍有人情味的藏书家,给自己定的标准是择人而借。首先要排除绝不能出借之人,钱大昕就说三种人不能借:

然世固有三等人不可借。不还,一也;污损,二也;妄改,三也。守先人之手泽,择其人而借之,则贤子孙之事也。(《十驾斋养新录》)

叶德辉《藏书十约》中亦说:

非有书互抄之友,不轻借抄;非其同志著书之人,不轻借阅。

择人而借,看似合理,但择人的标准何在?藏书家培特拉尔卡有一天收到了老师康维内服雷的借书函,老师因研究急需,借走了两卷西塞罗。时间久而未归还,学生去探询情况,发现老师生活拮据,为了得到一顿饭的面包,就把书送到了当铺。学生希望老师告诉自己当铺的名字,把书赎回,并愿意帮助老师渡过难关。但老师乃绅士,此事令他羞愧难当,一定要自己赎回。学生也怕伤害老师的自尊心,就不再坚持。但不久之后,这位穷困潦倒的老师死了,那两卷书也不知所踪。

写到这里,突然感到借书之风气也在没落,哪怕是借而不还的朋友也见不到几个了。借书与社会氛围有关,十九世纪借书之风甚盛,有人称之为那是“即使最亲近的朋友也是真正的偷书贼的十九世纪”。(高明《爱书·借书和偷书》)这种爱恨交加的话,至少说明那时人还愿意读书。

如今,图书馆发达了,尽管大多华而不实;出版业繁荣了,尽管出版的垃圾太多;电子书流行了,尽管主要是热闹了各式阅读器的生意。浮躁与势利的泥沼中,哪还存得下读书的闲适和清雅。

或许,这个时代借书人的变少,大概真的是因为愿意读书的人少了。

撰文|王宏超;

编辑|走走;

校对|刘军。


内容更新时间(UpDate): 2023年03月03日 星期五

版权保护: 【本文标题和链接】士人的故事(士有百行的故事) http://www.youmengdaxiazuofa.net/longxia8/81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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