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嫖娼会被拘留吗(嫖娼被抓的处罚)
在我国,嫖娼属于是违法行为
因此如果嫖娼被警察抓到
会对行为人进行一定的行政处罚
那么
只罚款不拘留可以吗?
嫖娼被派出所抓了只罚款可以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只有特殊情况,可以不予执行行政拘留。比如年龄已经超过了70周岁的、年龄在14-16周岁的、年龄在16-18周岁的但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其他情况嫖娼被抓的,一般是给予10日-15日之间的行政拘留,同时还可以对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若是嫖娼情节轻微的话,则在5日以下处拘留或者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嫖娼行为在我国并不会涉嫌构成犯罪,但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以前的规定,第一次卖淫、嫖娼被抓的,一般处以罚款,再次被抓的,属于屡教不改,一般会处以6个月到2年的劳动教养。现在没有劳动教养了,改为拘留和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67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嫖娼一定不会涉嫌构成犯罪吗?
不一定!涉及以下情节,可能构成犯罪:
(1)嫖娼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且明知——
涉嫌强奸罪
(嫖宿幼女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根据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
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根据《刑法》第360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注意:如果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情节严重的应以
故意伤害罪
论处。(3)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
涉嫌聚众淫乱罪
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根根据《刑法》第301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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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延伸
包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
央广网北京8月10日消息(记者高欣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窝藏、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窝藏、包庇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及有关司法认定问题予以明确,《解释》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匿,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窝藏罪定罪处罚:一是为犯罪的人提供房屋或者其他可以用于隐藏的处所的;二是为犯罪的人提供车辆、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或者提供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三是为犯罪的人提供金钱的;四是其他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情形。
《解释》特别提到,虽然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但不是出于帮助犯罪的人逃匿的目的,不以窝藏罪定罪处罚;对未履行法定报告义务的行为人,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解释》提出,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帮助其逃避刑事追究,或者帮助其获得从宽处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包庇罪定罪处罚:一是故意顶替犯罪的人欺骗司法机关的;二是故意向司法机关作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犯罪的人所实施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三是故意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以证明犯罪的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四是其他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解释》还对窝藏、包庇罪的“情节严重”行为作出了规定,一是被窝藏、包庇的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二是被窝藏、包庇的人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主义或者极端主义犯罪,或者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且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三是被窝藏、包庇的人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且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四是被窝藏、包庇的人在被窝藏、包庇期间再次实施故意犯罪,且新罪可能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五是多次窝藏、包庇犯罪的人,或者窝藏、包庇多名犯罪的人的;六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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